全国党委培训是一个广泛而系统的活动,旨在加强党员队伍建设,提高党员的政治素质、业务能力和工作水平。以下是对全国党委培训的一些概述:
一、总体要求
全国党委培训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培训重点围绕坚定信仰、增强党性、提高素质,坚持思想建党、理论强党、从严治党,推动形成教育和管理、监督、服务有机结合的党员队伍建设工作链条。
二、主要内容
全国党委培训的内容丰富多样,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党的思想理论培训:主要对党的指导思想、共产主义远大理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党纪国法等理论进行培训。
2. 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培训:组织党员进行各个阶段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培训,确保党员能够准确理解和贯彻落实党的方针政策。
3. 党性教育培训:通过对党员进行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教育培训,以及党章、党纲的培训,提高党员的党性修养。
4. 党员其他业务知识培训:对党员进行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科技等知识的学习培训,提升党员的业务工作能力。
三、培训方式
全国党委培训采用多种方式进行,以增强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1. 集中培训:结合实际,研究确定重点项目、对象和专题,采取省级示范培训、市级重点培训、县级普遍培训、基层党委兜底培训的形式,开展党员集中培训。
2. 集体学习:各级党组织通过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形式,抓实集体学习。
3. 个人自学:引导党员根据自身实际和工作需要,利用业余时间开展自学。
4. 实践锻炼:鼓励和引导党员参与结对帮扶、志愿服务等活动,为党员搭建实践锻炼平台。
四、组织保障
为确保全国党委培训工作的顺利进行,各级党委(党组)需认真履行党建主体责任,加强对党员教育培训工作的组织领导。同时,要夯实基础保障,建立开放式党员教育培训师资库,选聘政治素质过硬、实践经验丰富、理论水平较高的党员教育讲师,并发挥各级党校(行政学院)在党员教育培训中的主渠道、主阵地作用。
五、总结
全国党委培训是党的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提高党员队伍的整体素质、推动党的事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各级党委应高度重视党员教育培训工作,加强组织领导,创新培训方式,确保培训取得实效。
党员每年参加集中培训和集体学习的时间不得少于32学时。基层党组织书记和班子成员每年至少参加一次集中培训,培训时间不少于56学时。这些规定出自《2019—2023年全国党员教育培训工作规划》。为了确保党员接受定期培训,各级党委(党组)需每年规划并实施党员集中轮训工作,分阶段进行。
基层党组织书记应每年至少参加一次由县级以上党委举办的集中轮训。对于新上任的基层党组织书记,应在任职后的半年内接受任职培训。预备党员在预备期内及转正后的第一年内,通常需要各参加一次由上级党组织组织的集中培训。
针对农村党员,大力推行春训和冬训活动,以提高其政治素养和工作能力。党员每年的集中培训和集体学习时间应保持在32学时以上,而基层党组织书记和班子成员则需保证至少56学时的培训时间,并至少参加一次集中培训。
党员领导干部除了遵守一般干部教育培训的要求外,还需带头参与所在单位的党员教育培训。这样不仅能够提升党员的整体素质,还能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从2009年开始,一项为期五年的全国党员教育培训工作规划正式启动,目标是强化基层党员的教育。主要任务包括对未纳入常规干部教育培训体系的广大党员进行普遍培训,以提升他们的政治素养和工作能力。
首要目标是通过教育培训,坚定党员的理想信念,增强党性观念,养成优良作风,提高工作技能,并发挥先锋模范作用,从而增强党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培训内容涵盖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教育,包括党章、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党的历史、路线方针政策、形势任务教育,以及法律法规和党风党纪教育,同时也会涉及业务知识和技术技能培训。
农村、城市社区和学校党员的培训由所在地乡镇党委、街道党(工)委和学校党组织负责,每年至少进行一次,一般不少于16学时,其中领导层的培训时间会更长。党政机关、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及金融机构的党员由所在单位党组织负责,每年至少24学时,领导层则需不少于40学时。其他各类基层党员的培训按党组织隶属关系由上一级党组织负责。
对于已经在干部教育培训范围内的党员领导干部,他们还需遵守干部教育培训的要求,并积极参与所在单位的党员教育培训活动。
中共中央办公厅近日印发了《2009—2013年全国党员教育培训工作规划》,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结合实际情况,认真贯彻执行。《2009—2013年全国党员教育培训工作规划》全文如下:
32学时
1、根据《发展党员工作细则》中第第17条规定基层党委或县级党委组织部门应当对发展对象进行短期集中培训。培训时间一般不少于三天(或不少于二十四个学时)。
2、《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第二十五条规定上级党组织应当经常对党支部书记、副书记和其他委员进行培训。
党支部书记培训纳入党员、干部教育培训规划,对新任党支部书记应当进行任职培训。中央组织部组织开展党支部书记示范培训,地方、行业、系统一般根据党组织隶属关系,分层分类开展党支部书记全员轮训。
党支部书记每年应当至少参加1次县级以上党组织举办的集中轮训。注意统筹安排,防止频繁参训,确保党支部书记做好日常工作。
3、《2014—2018年全国党员教育培训工作规划》明确提出,建立党员教育培训学时制度。党员每年集中学习培训时间,根据实际情况确定,一般不少于32学时。基层党组织书记和班子成员每年集中学习培训时间不少于56学时,至少参加1次集中培训。
(一)创新方式方法,激发党员参加教育培训的内在动力坚持和完善长期以来行之有效的党员教育培训方式方法。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积极探索更加务实管用、灵活多样的党员教育培训方法和途径。积极组织党员参加党内集中教育活动。坚持以正面教育、自我教育为主的方针,解放思想、联系实际,解决自身存在的突出问题,使党员普遍受教育、群众长期得实惠。建立健全党员集中轮训制度。加强党员培训需求调研,有针对性地制定培训计划,确定培训内容,分期分批开展党员集中轮训。普遍推行农村党员春训、冬训的培训方式。推广菜单式选学等模式,采取专题辅导、案例分析、交流研讨、知识竞赛、现身说法等方式,增强党员教育培训的吸引力和感染力。完善党员领导干部讲党课制度。组织县处级以上党员领导干部和基层党委负责同志定期为党员、入党积极分子讲党课,围绕党员普遍关注的热点、难点、疑点问题,深入浅出地作出解答,使党员思想上受到启发、理论上得到武装。广泛开设党员“流动课堂”。组织党校教师、讲师团成员、先进典型代表、专家学者、科技人员等,进农村、进社区、进企业、进学校,流动办学、送教上门,力求做到哪里有党员,哪里就有教育课堂。“流动课堂”要紧贴党员实际,从党员最想学到的知识、最想掌握的技术技能教起,帮助党员提高认识、丰富知识、增强能力。开展主题党日教育培训活动。结合党员实际和工作需要,确定特色鲜明的党日主题,组织党员开展学习培训或实践活动。党员领导干部要带头参加主题党日教育培训活动。(二)开发整合资源,构建富有活力的党员教育培训新格局开发整合党员教育培训阵地资源。完善功能,强化服务,把村(社区)级组织活动场所、党员服务中心(站、点)和农村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站点建设成为农村、街道社区党员教育培训的主阵地。突出党的创新理论培训这一办学特色,充分发挥各级党校在党员教育培训中的重要作用。依托高等学校、职业技术院校和科研院所、社会培训机构、科技示范基地等,开展党员业务技能培训。充分利用爱国主义教育基地、警示教育基地、廉政教育示范基地等,对党员进行党的历史、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党的纪律等的教育培训。省(自治区、直辖市)、市(地)、县(市)要结合实际建立党员教育培训示范基地。积极推进军民共建、警民共建党员教育培训基地建设。优化整合党员教育培训师资资源。按照数量充足、结构合理、素质优良、专兼结合的要求,优化整合党员教育培训师资队伍。省(自治区、直辖市)、市(地)、县(市)都要建立开放式党员教育培训师资库,选聘党校干校和大中专院校教师、领导干部、先进模范人物、科技人员、技术骨干、乡土人才、致富能手等担任专兼职教师。鼓励建立党员教育培训志愿者讲师队伍。完善遴选制度,探索实行师资联聘、动态管理机制,逐步实现优质师资资源共享。加强党员教育培训教材建设。中央组织部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编写党的基本知识简明读本、党史简明读本。地方各级党委可编写制作符合实际、各具特色、少而精的党员教育培训辅导材料。基层党组织可根据党员多样化、个性化的学习需要,为党员推荐学习书目,提供学习材料。充分发挥图书、报刊在党员教育培训中的作用,倡导创建农村、社区“党员书屋”。(三)积极运用现代信息传播手段,努力提高党员教育培训的现代化水平继续加强农村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和党员电化教育。到2010年底,实现全国农村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乡村网络基本覆盖。积极推进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网络进党政机关,入街道社区、企业和高等学校。坚持重在使用,努力拓展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和党员电化教育服务的领域、对象、内容、手段、功能,不断提高教育培训的质量和效果。充分利用电视、互联网等大众传媒开展党员教育培训工作。在中央电视台和地方电视台开办党员教育栏目。整合党员教育培训网络资源,建立全国党员教育培训网。本单位建有网站的,党组织要在网站上设立党员教育栏目。倡导建立网上党校,探索运用在线学习、“红色”短信、手机报等手段开展党员教育培训。积极开发党员教育培训信息资源。省(自治区、直辖市)、市(地)、县(市)要建立数量充足、内容丰富、使用方便的党员教育培训信息资源库,加强对电教片、远程教育课件等现代教学资源的开发和应用,满足党员教育培训的需要。
全国干部教育培训工作实行在党中央领导下,由中央组织部主管的体制。中央组织部负责全国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的整体规划、宏观指导、协调服务、督促检查和制度规范。中央和国家机关有关工作部门根据职责分工,负责相关的干部教育培训工作,同时指导本系统的业务培训。地方各级党委领导本地区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确保将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纳入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研究部署并执行相关工作。地方各级党委组织部主管本地区干部教育培训工作,地方各级党委和政府有关工作部门则负责相关的干部教育培训任务。
干部所在单位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负责组织实施本单位的干部教育培训工作。对于部门与地方双重管理的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由主管方负责组织;在协商一致的情况下,也可由协管方负责组织。
干部教育培训工作在国家和地方层面均实行分级管理的体制。中央组织部承担全国层面的规划与指导工作,地方各级党委组织部负责本地区的具体执行,确保干部教育培训工作与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紧密结合。同时,干部所在单位根据干部管理权限,实施内部的教育培训,以提升干部能力素质。
通过这样的管理体制,全国干部教育培训工作得以有序进行,确保了干部教育培训的高效性和针对性。中央与地方、部门之间的协同合作,为全国范围内的干部提供了持续、全面的教育培训资源,推动了干部队伍建设的健康发展。
在干部教育培训工作中,国家和地方各级组织部、政府工作部门以及干部所在单位共同承担起责任,形成了一个完整的教育培训体系。通过这样的管理体制,干部能够获得及时、有效的教育培训,提升个人能力和组织效能,为国家和社会的发展做出更大贡献。
《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条例(试行)》(以下简称《干部教育条例》),系统地总结了我们党干部教育培训的历史经验和新鲜成果,紧密联系新形势新任务的需要,形成了干部教育培训的基本规章,标志着党的干部教育培训事业进入一个新的发展阶段,对于新时期、新阶段培养造就高素质干部队伍,推动学习型政党、学习型社会建设,对于推进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建设,具有十分重要的指导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