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信委(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干部培训基地是专为经贸干部、企业管理人员等提供教育培训的重要机构。这些培训基地通常围绕经济发展和企业改革、发展、提高的需要,结合国家经济政策、法律、法规,开展有针对性、实用性、示范性和时效性的多层次培训。以下是对经信委干部培训基地的详细介绍:
一、培训基地的性质与功能
* 性质:经信委干部培训基地一般是直属于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的事业机构,如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干部培训中心就是浙江省经济贸易委员会的直属事业机构。
* 功能:主要承担经贸干部、企业管理人员的教育培训任务,旨在提升他们的专业素养和管理能力,以更好地服务于经济发展和企业改革。
二、培训内容与方法
* 培训内容:包括国家经济政策、法律法规、企业管理、市场营销、创新思维等多个方面。这些培训内容旨在帮助干部和管理人员掌握最新的理论知识和实践技能,以应对复杂多变的市场环境。
* 培训方法:采用多种形式的培训方法,如课堂教学、案例分析、模拟演练、实地考察等。同时,还与全国有关高校、科研院所等机构广泛合作,通过学历教育、资格考核、专题研究和咨询服务等多种形式,实现培训目标。
三、培训基地的设施与服务
* 设施:培训基地通常拥有完善的教学设施和培训场所,如宽敞的教室、先进的电教设备、舒适的住宿条件等。这些设施为学员提供了良好的学习环境和生活条件。
* 服务:培训基地还提供一系列的服务,如餐饮服务、交通接送、健康管理等。这些服务旨在让学员在培训期间感受到家的温暖和便利。
四、具体案例
* 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干部培训中心:位于杭州市中心,距西湖仅800米,交通便利。该中心不仅提供各类培训课程,还设有招待所(杭州华清饭店),为学员提供各类大小会议室和不同档次的客房等服务。
* 国家经济信息系统武汉培训中心:由国家信息中心和湖北省发改委共同投资创办,位于武昌水果湖地区。该中心拥有完善的培训设施和服务体系,致力于为公务人员、企事业干部和技术人员提供再教育和知识更新的学习场所。
五、总结
经信委干部培训基地是提升经贸干部和企业管理人员专业素养和管理能力的重要平台。这些培训基地通过有针对性的培训内容和多样化的培训方法,为学员提供了丰富的学习资源和良好的学习环境。同时,完善的设施和服务也确保了学员在培训期间的舒适和便利。
根据上述职责,重庆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重庆市国防科学技术工业办公室)设31个职能处(室)和机关党委、离退休人员工作处。(一)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工作的协调和督查;负责机关文电、信息、档案、机要、保密、经济宣传等工作;承担政务公开等工作;负责机关财务管理及审计工作;负责机关内部行政、政务接待及安全后勤保障工作;办理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书面意见和提案。(二)信访办公室负责受理、承办、督办信访稳定事项和接待;指导中央在渝工业企业和直属单位信访稳定工作;督促检查直属单位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研究分析信访稳定情况,开展调查研究,及时提出完善政策和改进工作的建议。(三)政策法规处(执法监督处、重庆市政府企业负担监督管理办公室)贯彻执行本市工业、生产性服务业、信息服务业和信息化工作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制定并组织实施相关的立法规划和计划。组织起草工业和信息化地方性法规和规章草案;组织开展本市工业和信息化系统的行政执法工作;指导本市各类所有制企业依法治企工作,负责企业法律顾问管理;组织实施本市各类所有制企业的企业负担监督管理工作;负责机关规范性文件的审核、有关行政复议受理和行政诉讼应诉工作;推动机关和直属单位依法行政及普法教育工作。(四)研究室组织实施新兴产业体系、工业和信息化等战略研究;提出年度课题预算,归口管理委内研究课题;参与本市国民经济运行和产业发展的重大问题研究;组织实施战略性、前瞻性课题研究,提出战略思路和措施;承担理论性、综合性材料与工作报告等起草以及重要文稿审核工作;负责本市工业经济信息网建设,承担机关办公自动化工作;收集和发布国内外经济信息,指导本市工业经济信息工作。(五)经济运行局(重庆市对口支援西藏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重庆市煤炭调运办公室)负责监测分析汇总工业、生产性服务业、信息服务业运行工作;协调解决经济运行中的有关问题并提出政策建议;负责本市煤、电、油、运、气等重点资源的平衡协调及调度,帮助企业协调调度重点物资及原材料;定期检查经济运行实施效果并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发布;负责工业资金的协调及企业资金运行效果的监测监控,以及对重点行业、企业运行的评价和重点企业的培育及评选;承担天然气供区划分任务,负责CNG压缩加气站的选址审批及指导;对本市煤炭经营市场的规范管理,负责本市煤炭供需平衡以及电煤及重点用煤企业的资源平衡调度;负责重点工业品的运输协调和煤炭铁路运输计划审批工作;承担本市对口援藏项目的组织实施和援藏的日常管理工作;负责应急物资储备管理及提出应急物资的生产组织和救援药品及物资调度工作。(六)规划与投资处(产业政策处、重庆市三峡库区工业经济发展办公室、重庆市推进新型工业化领导小组办公室、重庆市重点技术改造监管办公室、重庆市三线企业调整搬迁协调办公室)研究并制定工业、生产性服务业、信息服务业和信息化建设的发展战略、发展规划,会同相关处室制定专项规划;负责编制实施本市工业和信息化重点技术改造项目计划,跟踪实施重大投资项目;负责办理工业投资项目审批、核准与备案并组织实施;指导工业企业、金融机构及社会资金的投向;负责提出财政专项资金的安排意见并监督检查使用情况;指导工业投资项目招投标工作,对重大技术改造项目实施监督管理;指导区县发展特色产业集群;综合协调三峡库区工业经济发展工作,指导库区优势特色产业发展及城镇移民生态工业园区建设;协调三线企业调整搬迁工作。宣传和贯彻国家产业政策,研究分析产业发展的情况,编制产业发展规划;研究拟定工业各行业的地方性产业政策,提出产业发展方向,监督产业政策落实情况;提出国家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的修订意见;提出优化产业结构、所有制结构、企业组织结构和产业转移的政策建议;牵头推进淘汰落后生产能力工作。(七)科学技术处制定工业和信息产业领域的技术创新、高技术的发展战略、规划、政策;负责推进本市产业技术创新体系建设,指导行业技术创新和技术进步;协调推进国家和本市高新技术产业化重点项目、新产品认定、企业技术中心认定、重大技术装备研发、传统产业改造提升等工作;指导推动行业标准化和质量管理工作;组织申报国家有关重大专项并促进项目实施;推进产学研合作和相关科研成果产业化工作。(八)企业处(重庆市政府集体经济管理办公室)研究提出中央在渝和区县国有工业企业改革的总体思路及工作方针,推进企业结构调整,指导企业加强管理,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协调中央在渝、区县国有工业企业实施改制重组、关闭破产等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实施就业和再就业工作;组织实施分离企业办社会职能工作;指导本市集体经济成份企业管理,研究提出相关政策和改革措施;负责直属事业单位资产财务管理;;指导相关行业协会和中介组织工作;(九)工业园区处(民用爆破器材管理处)贯彻执行国家和本市有关工业园区规划建设的方针、政策、法规;指导和平衡本市各类园区布局,协调推进工业向园区集中工作;指导推进本市工业园区产业定位、招商引资、发展评价和功能转型等工作;负责本市工业园区设立和拓展的审查;负责本市工业园区的统计、考核及开发效果评价;协调工业园区有关优惠政策的落实;负责指导区县工业经济、本市非公有制经济的协调发展;负责对全市民用爆破器材生产、流通企业事业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十)生产性服务业处(市场处、重庆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重庆市创意产业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制定并组织实施本市生产性服务业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参与制定相关的支持政策、生产性服务业标准和规范性文件,引导和规范制造服务业发展,促进服务业与制造业融合;协调有关处室推进生产性服务业重点领域发展,跟踪推进生产性服务业重大项目建设,推进生产性服务业功能区和公共服务平台建设;负责实施制造业领域品牌战略;负责生产性服务业分析汇总工作及相关基础工作,负责与国内外相关产业组织的联系,组织参与生产性服务产业、企业的调整和重组;培育发展和完善工业产品市场体系,监测分析工业产品市场状况,推进本市工业现代营销方式和协作配套;负责本市创意产业发展的规划布局和组织协调、推进本市创意产业基地和项目建设,提出创意产业专项资金安排意见;负责本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组织协调和信用制度的建设,培育和监管信用服务市场;承办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市创意产业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十一)外经外事处(重庆市工业招商办公室、港澳台办公室)贯彻实施国家利用内外资有关政策;负责管理工业、生产性服务业、信息服务业和信息化建设的国内外经济合作与交流工作;负责本市工业经济对外开放及招商引资工作;负责生产企业进出口和工业外资项目的综合管理工作;组织企业开展国际化经营和境外投资;负责管理加工贸易和IT服务外包等新兴产业利用外资工作;参与生产企业进出口政策落实协调工作;负责工业系统外事工作和因公出国(出境)团组的管理工作;负责本市产业损害调查和产业经济安全工作;承担对港澳台合作与交流;联系工业系统异地商会工作。(十二)环境和资源综合利用处(电力处、重庆市节约能源办公室、重庆市节能减排领导小组办公室、重庆市三电办公室、黄金处)制定并组织实施工业、生产性服务业、信息服务业和信息化的能源节约、循环经济、资源综合利用、清洁生产促进政策举措;指导、管理、协调和推进资源能源综合利用工作,指导推进节能监察、能效管理、合同能源、节能培训、节能技改等工作,协调推进企业“三废”迁建工作;组织实施相关重大示范工程和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的推广应用;参与组织协调工业环境保护;承担市节能减排工作领导小组节能降耗的日常工作;指导天然气行业、节约能源、资源综合利用等相关协(学)会工作。制定并组织实施本市电力生产和使用的年度、月度计划,参与制定电力(含水电)行业规划和相关的支持政策;实施行业管理、行政执法和监督;监测调控电力运行,平衡电力资源,指导、协调电力调度工作;参与制定电力安全法规,负责本市电力应急管理工作;负责电力市场统计和信息发布;负责供电营业区的划分和管理工作,组织协调“三电”工作,监管电网调度,协调处理电网运行与电力生产、经营、使用中的重大问题;指导电力需求侧管理、农村电气化工作和电力行业协会工作;承担市三电办公室的日常工作。(十三)军工综合处负责本市国防科技工业的综合协调工作,组织编制本市国防科技工业发展规划;负责军工经济运行统计和军工保密资格审查认证日常工作;负责本市船舶行业管理,做好船舶产业分析汇总等基础性工作,组织参与船舶产业战略调整和重组;负责船舶建造质量安全监管;负责船舶产业重大项目建设以及企业技术改造和技术创新项目的行业审查;负责国防科技工业的军贸管理工作;监督管理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单位国家安全、保密、保卫工作;组织指导军民融合产业发展;组织指导军工单位军转民的技术改造、利用外资和技术创新工作。(十四)军工系统工程处贯彻落实国家关于武器装备科研生产的方针、政策和法规,保障军工核心能力建设;负责国防科技工业企事业单位军品科研生产的组织、协调、保障和监管工作;参与军工企业固定资产投资和科研项目管理;负责民口企事业单位和军工电子企业军品固定资产和科研项目管理;负责本市民口配套单位相关统计工作,开展军品暂免征收增值税申报工作;负责军品质量、计量、标准和国防科技成果管理工作;负责武器装备科研生产许可管理;负责武器装备动员工作。(十五)汽车工业处(重庆市政府汽车工业办公室、重庆市汽车产业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贯彻国家汽车、摩托车及道路机动车辆工业发展战略、产业政策;组织制定本市汽摩行业中长期规划和行业标准法规的编制审查,参与制定相关的支持政策;负责本市汽摩工业性服务业的发展规划与协调管理,组织国内外市场推广;负责同国家汽车、摩托车行业管理部门对口业务衔接工作;负责本市汽车、摩托车及道路机动车辆生产准入、市场准入审核和产品认证等行业管理工作;负责本市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及推广应用政策的研究和拟定,对从事天然气等新能源的汽车研发、生产、改装、维修企业及产品进行资格认定和监督管理;组织、审核汽摩行业的技改、基建、合资合作项目;负责汽摩行业分析汇总工作,做好汽摩行业发展基础工作;负责与国内外相关产业组织的联系,开展招商引资工作;组织参与汽摩行业、企业的调整和重组;指导行业协会和中介组织工作;承担市政府汽车工业办公室、市汽车产业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十六)建材工业处贯彻实施国家建材行业产业政策及法律、规章、标准;拟定本市建材行业发展战略和规划,参与制定相关的支持政策;负责本市水泥企业化验室合格证的验收、颁发及标准砂的监管工作;负责水泥行业对比验证检验工作的监督与管理;发布建材行业信息,定期开展本市建材行业的经济运行分析;负责行业新技术、新产品的推广与应用;负责建材企业投资建设项目的行业审查;负责建材行业分析汇总工作,做好建材行业发展基础工作;负责与国内外相关产业组织的联系,开展招商引资工作;组织参与建材行业、企业的调整和重组;负责本市墙体材料革新工作;参与建材行业体制改革;组织行业经济技术合作与交流;指导行业协会和中介组织工作。(十七)冶金工业处研究冶金行业发展趋势,拟定行业发展战略和规划,提出行业产业结构调整意见,参与制定相关的支持政策;参与行业投资、技术创新项目审核及技术进步和改造(含环保初评及验收工作);负责行业节能降耗和淘汰落后生产能力及其企业申报的审核和报批等工作;指导企业执行行业产业政策,实施行业准入;负责本市钢铁及有色金属制品生产许可证的预审工作;负责冶金行业分析汇总工作,做好冶金行业发展基础工作;负责与国内外相关产业组织的联系,开展招商引资工作;组织参与冶金行业、企业的调整和重组;指导冶金行业协会、学会及社会中介组织。(十八)装备工业处贯彻国家有关装备行业发展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推进机械、风力发电、轨道交通等装备产业发展;制定并组织实施本市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参与制定相关的支持政策;指导协调并组织实施重大技术装备国产化、自主化和首台(套)应用;负责装备行业分析汇总工作,做好装备行业发展基础工作;负责与国内外相关产业组织的联系,开展招商引资工作;组织参与装备行业、企业的调整和重组;承担市风力发电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十九)消费品工业处(重庆市食品工业办公室)贯彻国家有关消费品工业发展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重点推进轻工、纺织、食品、家电等消费品产业发展;制定并组织实施本市消费品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参与制定相关的支持政策;组织实施行业规范和标准;监测分析行业运行态势;参与行业技术改造、技术创新等项目的论证、审查,推进行业结构调整和优化升级;参与食品安全质量监管;负责开展本市传统工艺美术保护发展工作及其专项资金管理;承担本市盐业和国家储备盐行政管理职能;负责消费品行业分析汇总工作,做好消费品行业发展基础工作;负责与国内外相关产业组织的联系,开展招商引资工作;组织参与消费品行业、企业的调整和重组;指导行业协会和中介组织工作。(二十)化工医药工业处(重庆市履行《禁止化学武器公约》工作办公室)制定化工医药行业发展战略及规划,推进产业结构调整和生产力合理布局,参与制定相关的支持政策;负责行业经济运行监管;负责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设立及新改扩建审批管理;负责农业化学物质行政保护与农药生产企业核准定点及农药产品批准证书审查监管;负责医药行业和中药材生产扶持项目管理;负责化医行业分析汇总工作,做好化医行业发展基础工作;负责与国内外相关产业组织的联系,开展招商引资工作;组织参与化医行业、企业的调整和重组;指导行业协会和中介组织工作。(二十一)工业安全综合处(应急管理办公室)拟订工业、通信业、国防科技工业、工业园区、船舶制造等行业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制度和规定、办法并负责组织实施;指导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体系建设;指导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预案编制和演练;指导相关行业加强安全生产管理,指导重点行业排查治理隐患,参与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的调查、处理;指导协调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工作;负责发布安全生产信息。(二十二)电子制造业处负责本市电子信息产品制造业的行业管理工作,制订并组织实施本市电子信息产业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参与制定相关支持政策;组织申报、推荐国家电子信息产业发展基金和国家科技专项中电子信息产品制造业项目,跟踪推进电子信息产品制造业重大项目建设;组织推进电子信息产业基地、园区及公共服务平台建设;负责信息产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的管理,组织推进新产品研发和产业化;负责电子信息产业分析汇总工作,做好电子信息产业发展基础工作;负责与国内外相关产业组织的联系,开展招商引资工作;组织参与电子信息产业、企业的调整和重组;负责有关电子信息产品制造业的企业认定和产品认定工作。(二十三)计算机和通信产业处贯彻国家计算机和通信产业发展战略及产业政策,制定并组织实施本市计算机和通信产业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组织制定技术标准,参与制定相关的支持政策;组织、协调和推进本市计算机及通信产业链的发展;负责本市计算机产品认证等行业管理工作;协调、指导计算机及通信设备产品的推广应用;指导计算机和通信产业园区的规划和建设;协调处理计算机和通信产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参与组织实施国家电子信息产业发展基金和国家科技重大专项中的计算机和通信设备产品项目; 负责计算机和通信产业分析汇总工作,做好计算机和通信产业发展基础工作;负责与国内外相关产业组织的联系,开展招商引资工作;组织参与计算机和通信产业、企业的调整和重组;指导相关行业协会工作。(二十四)软件和信息服务业处贯彻国家软件和信息服务业发展战略及产业政策,制定并组织实施本市软件和信息服务业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参与制定相关的支持政策;组织推进软件和信息服务业基地、园区和公共服务平台建设;负责软件和信息服务外包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的管理,组织申报、推荐国家电子信息产业发展基金和国家科技专项中软件和信息服务业项目,跟踪推进软件和信息服务业重大项目建设;负责软件和信息服务业分析汇总工作,做好软件和信息服务业发展基础工作;负责与国内外相关产业组织的联系,开展招商引资工作;组织参与软件和信息服务业、企业的调整和重组;负责软件企业认定、软件产品登记、信息系统集成资质认证、信息系统工程监理资质认定工作;组织推进软件产品研发与产业化,推进信息服务外包、数字内容等信息服务业创新发展;指导软件产业的质量管理和标准化建设,推进软件知识产权保护和正版化;指导相关行业协会工作。(二十五)社会信息化处(智能卡管理处、重庆市信息化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制定实施本市信息化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参与制定相关的支持政策、技术规范和标准;组织协调推进本市电子政务重点应用系统建设和重要公共信息资源开发利用与共享,促进跨部门业务系统的整合,推动信息系统运维业务的剥离;推进电子口岸建设;负责市建设财力投资信息化项目和市本级预算单位信息化项目支出预算的前置审核,组织推进电子政务绩效评估;指导推进社会公共事业、社区管理服务、城市建设和交通管理等社会领域的信息化应用;组织实施全民信息素质和能力提升工程;组织制定本市IC卡应用规划和技术标准,推进城市一卡通的资源整合;负责社会信息化领域投资分析汇总工作,做好社会信息化领域基础工作;负责与国内外相关组织的联系;组织和指导重大智能卡项目的实施;协调推进本市集成电路卡、非银行卡应用和管理;承担市信息化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二十六)经济信息化处根据全市经济发展规划,制定本市农业信息化、工业信息化和电子商务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参与制定相关的支持政策、技术规范和标准;研究和制定经济领域信息系统运维业务剥离的政策措施;负责统筹城乡信息化试验区建设,指导区县信息化工作;负责国家级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试验区建设,加快信息技术在工业设计、制造、流通等环节中的应用,提升和改造传统产业;负责国家移动电子商务示范区建设,推动电子商务应用;负责组织推动本市经济领域信息化重点工程项目和信息资源建设;负责经济信息化领域投资分析汇总工作,做好经济信息化领域基础工作;负责与国内外相关组织的联系。(二十七)信息安全协调处贯彻落实国家信息安全方面的政策,组织协调本市信息安全保障体系建设;协调推进信息安全等级保护等基础性工作;指导和协调信息安全测评、应急和数字认证工作;负责信息网络安全技术、设备和产品的监督管理;协同有关部门处理网络与信息安全重大事件;负责信息安全技术的引进、开发和创新工作;推动信息安全产品基地建设。(二十八)信息基础设施处制定并组织实施本市信息基础设施建设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参与制定相关的支持政策;牵头推进电信、广播电视和计算机网络融合发展;促进“三网融合”体系建设和制度创新;协同有关部门推进信息基础设施重大项目建设;组织、指导相关部门制定通信管线、公共通信网(有线、无线)、专用信息网的规划并承担相应的管理工作;协调电信市场涉及社会公共利益的重大事宜;负责跨行业、跨部门面向社会服务网络的互联互通;负责本市重大公共信息服务平台规划与建设。(二十九)无线电管理局(重庆市无线电管理委员会办公室)负责无线电频率资源规划、审批和管理;审批本市无线电台(站)的建设规划,指配无线电台(站)频率和呼号,核发无线电台执照和实施年度验证;协调处理本市行政区域内军地间无线电频率使用、无线电台站设置、重大无线电干扰查处等无线电管理事宜;负责组织、协调、指导本市行政区域内无线电监测、检测、干扰查处;负责本市无线电管理执法、监督,协调处理电磁干扰事宜,维护空中电波秩序;依法组织实施本市范围内无线电管制;负责本市驻华机构、来华团体、客商等外籍用户设置、使用无线电台(站)和携带或者运载无线电设备入境的审批;负责本市无线电管理工作的协调,负责本市无线电派出机构和无线电技术支撑机构的监督管理;负责组织本市无线电技术基础设施的规划、建设和管理;依法负责征收无线电管理相关费用;负责对本市无线电发射设备的研制、生产、进口、销售实施监督和管理;指导无线电管理等相关协(学)会工作;承办市无线电管理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三十)教育培训处制订本市工业经济系统管理干部、工业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培训规划和有关支持政策,负责企业工商管理培训基地建设、培训院校(或机构)的资格审查以及培训质量评估;组织实施国际合作培训与人才交流;负责直属院校的教育管理、改革发展、师资队伍建设以及业务交流;负责全国计算机技术及软件水平考试工作;承办本市信息技术管理人员执业水平考试工作;负责中澳职教汽车行业协调委员会的日常工作;指导工交职教协会工作。(三十一)组织干部处(人事处、引进智力办公室、团委、重庆市工业系统协会指导办公室)负责机关干部人事、劳资、福利和机构编制管理;负责直属单位党的工作、领导班子建设、干部和人事劳资管理;负责直属单位团的工作;负责工业系统人才工作和本市煤炭行业高中级、工程类中级专业技术职称评审,指导工业系统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工作;参与本市对人力资源开发、工业经济领域专业人才的发展规划和人事、劳动、保险、分配、奖励等政策法规的制订;做好人才引进和培养工作;负责本市工业系统协(学、商)会管理,促进协(学、商)会发展。机关党委(机关工会)负责机关的党群工作。离退休人员工作处负责机关离退休人员的日常管理和服务工作;指导委管局及直属单位的离退休人员管理工作。
1986年1986年2月20日,国务院国函(1986)25号文批复国家计委《关于建设国家经济信息自动化管理系统若干问题的请示报告》,批复认为:“七五”期间,国家只能建设一个系统即国家经济信息主系统。为了加强经济信息管理,确定组建国家经济信息中心,委托国家计委代管。该报告是国务院批准国家经济信息系统建设的重要文件,它回答了相当一个时期以来围绕主系统建设有关部门间的争论,并采取了必要组织措施和相应的资金投入(“七五”期间国家预算内投资3.5亿元),为今后的系统建设奠定了基础。根据国务院国函(1986)25号文,经请示国务院领导同意,当年成立了国家经济信息管理领导小组,其组成名单如下:组长:宋平副组长:张寿成员:朱镕基(经委副主任)李铁映(电子部部长)于广沛(国家统计局副局长)刘鸿儒(国家物资局副局长)胡邦定(国家物价局副局长)领导小组办公地点设在国家计委。5月7日下午,国务委员兼国家计委主任宋平同志主持召开国家经济信息管理领导小组第一次会议,领导小组全体成员出席了会议。张寿和周宏仁同志向领导小组汇报了信息系统建设情况、组建国家信息中心的设想以及召开全国信息工作会议和筹建中国信息协会的建议等问题。领导小组同意这些设想和建议。本次会议是组建国家信息中心的一次重要会议。在宋平同志主持和关心下,国家经济信息中心筹建工作进展顺利。11月13日,国务院批准国家经济信息中心的机构设置:1、国家经济信息中心为事业单位;2、下设办公室、综合部、计算机与通讯部、经济信息部、经济预测部、数据库与程序库管理部、信息科学与应用研究所;3、编制暂定为570人(含现有编制320人)。1987年1月24日经国务院批准,国家经济信息中心正式成立。下午在北京召开成立大会。出席会议的有国务委员兼国家计委主任宋平同志,国家计委副主任柳随年同志和国家计委副主任张寿同志。12月27日,国家计委计人[1987]2470号文批准成立中国信息技术总。1988年6月28日,国家工商管理局正式批准登记注册。1988年2月29日,国家计委和劳动人事部联合发文,要求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省辖市计委(计经委)和劳动人事厅(局),根据国务院国函[1986]25号文件的精神,抓紧组建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省辖市的经济信息中心,以统一规划和领导国家经济信息系统的建设,统一管理国家信息资源的利用和开发。6月14日,根据新的《国家计划委员会“三定”方案》(已经国务院总理办公会议讨论通过),原“国家经济信息中心”更名为“国家信息中心”,由新的国家计划委员会归口管理。1989年2月25日,因注册资金不合国家规定,国家计委以计办[1989]120号文,批准国家信息中心关于撤销中国信息技术总的报告。同年12月经全国清理整顿领导小组办公室[1989]6号文正式批准撤销。1992年8月13日,国务院经贸办正式批准成立中国国信信息总,1993年10月18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正式批准注册登记。1993年7月,为顺应中国信息化发展浪潮创办中国信息大学。10月28日,国家计委同意成立国家信息中心国际信息研究所。12月25日,鉴于国务院机构改革,原国家物价局归并入国家计委。经国家信息中心与原国家物价局价格信息中心负责人商定,同意价格信息中心成建制归并入国家信息中心,名称改为“国家信息中心价格信息中心”。并入后的价格信息中心维持其原有职责,所担负的工作任务不变。1994年9月14日,国家计委正式批准国家信息中心“三定”方案。新的“三定”方案规定,国家信息中心主要有两方面职责:一是协调管理,二是服务。协调管理国家经济信息系统的规划、建设和运行;配合政府主管部门搞好全国经济信息资源开发利用和全国信息服务业管理。机构及领导职位设置:国家信息中心设领导职数8人,其中主任1人,副主任4人,总工程师、总经济师、总会计师各1人。信息中心内设局级机构8个,配备领导职数27人,(其中正局职8人,副局职18人;党委专职副书记1人)。各部门设处级机构47个,领导职数115人,(正处职47人,副处职68人)1997年1月15日,经国家计委人事司批准,由《经济与信息》杂志社与《中国剪报》社合并成立国家信息中心媒体发展中心。其职责和任务是:做好国家信息中心所属媒体的规划协调;促进各媒体间的联合经营;提高媒体质量和规模效益。媒体发展中心管理委员会代表国家信息中心对媒体发展中心的工作进行重大决策,聘任中心负责人,高新民同志担任管理委员会主任委员,徐漳河、乌家培同志担任副主任委员。11月7日,经研究决定,成立国家信息中心媒体发展中心视听传媒部。附录:国家信息中心主要人事任免情况1、2月28日,国家计委发文,经国家计委批准:任命程建林同志为预测部副主任,张加强同志为办公室副主任。2、3月5日,国家计委发文,经国家计委党组批准:任命曾安平同志为价格部主任。3、3月19日,国家计委发文,经国家计委党组批准:周起凤、刘海宽同志退休。4、6月13日,国家计委发文,经国家计委党组批准:齐顺忠同志退休。5、11月11日,国家计委发文,经国家计委党组批准:免去丁巧民同志国家信息中心办公室主任并退休。1998年1月5日,国家计委关于王春正等九名同志任免的通知。通知说,国家计委党组会议于1998年1月4日讨论通过了下列九名同志职务的任免:王春正同志兼任国家信息中心主任;刘鹤同志任国家信息中心副主任(常务、正司级);徐漳河、王长胜、胡小明、杜链同志任国家信息中心副主任;杨学山同志任国家信息中心总经济师(正司级);免去高新民同志的国家信息中心主任职务;免去李正男同志的国家信息中心副主任职务并退休。7月16日,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党组讨论通过《国家信息中心机构改革思路和方案》。机构改革的具体设想:改革分两步走。第一步进行内部机构改革;第二步进行分配和财务制度改革。机构改革后拟设置8个部门:办公室、计划财务部、公共技术服务部、经济预测部、发展研究部、价格信息部、系统集成和软件开发部、信息资源开发部。中心内部行政人员从128人减少到58人,现职部门司局级干部人数从27人减少到24人,处级设置有所减少;事业编制人员总数不超过定编数量,面向市场的业务部门扩大队伍,采用企业编制。9月28日,国家计委关于张加强等16名同志任职的通知。通知说,国家计委党组会议于1998年9月24日讨论通过了下列同志任职:强加强、周琪-办公室副主任;杨学山兼任计划财务部主任;刘强、沈解伍、张晓玲-计划财务部副主任;宁家骏、方小任-公共技术服务部副主任;程建林-经济预测部主任;徐宏源、步德迎-经济预测部副主任;马欣-发展研究部副主任;徐鲁溪、史如心-系统集成和软件开发部正、副主任;徐愈、陈海阳-信息资源部副主任。11月12日,《国家信息中心机构改革文件的汇编的通知》印发。该通知包括以下四个附件:⑴国家信息中心机构改革思路和方案;⑵国家信息中心领导干部竞争上岗实施办法;⑶国家信息中心处及其以下工作人员聘任制实施办法;⑷国家信息中心各部门主要职级和机构设置。1999年4月2日,国家计委下达关于程建林同志职务任职通知。国家计委党组会议讨论通过,任命程建林同志为驻日本大使馆经济参赞,免去其国家信息中心经济预测部主任职务。5月21日,成立离退休干部处问题。根据工作需要,国家计委人事司批准中心成立离退休干部处,暂与人事处合署办公,会议研究批准聘任李文清同志为离退休干部处处长。6月2日,张新红同志赴淄博市挂职锻炼。根据国家计委人事司有关选派干部挂职锻炼的要求,经中心主任会议研究,决定派遣中心计划财务部计划管理处处长张新红同志参加计委统一安排的挂职锻炼。经国家计委人事司与淄博市委组织部联系,淄博市委决定,张新红同志挂职任淄博市人民政府市长助理(时间一年)。2001年国家计委人事司颁发文件,原国家物价局价格信息中心(国家信息中心价格信息部)更名为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价格监测中心。由国家计委直属。2002年6月13日,国家计委常务副主任兼国家信息中心主任王春正同志和委人事司副司长贾建华同志到国家信息中心宣布了委党组中心领导班子人事调整的决定。王长胜同志被任命为国家信息中心副主任(主持常务工作)、沈大风同志被任命为国家信息中心副主任。2003年2月18日,中心聘任李伟利同志为信息资源开发部经济咨询中心评估诊断部副主任,免去其产业与市场分析部副主任职务。2月19日,中国信息协会召开会长会议,王长胜同志担任中国信息协会法定代表人和常务副会长。3月7日,中心根据机构设置和人员变动情况,为适应新形势下工作的开展,对战略研究小组成员进行了相应调整。调整后的战略研究小组组员如下:领导小组组长:王长胜副组长:沈大风成员:张加强、张新红、刘强、宁家骏、方小任、范剑平、徐宏源、陈海阳、徐长明、朱毅、李凯、周琪、聂林海工作组组长:张加强副组长:张新红3月24日,聘任蒲宇飞同志为办公室研究室主任,免去其信息网络评估部网络评估处处长职务。4月14日,根据国信字〔2002〕1号文《国家信息中心机构设置方案》确定的原则,决定撤销国家信息中心服务中心,有关业务并入北京市江信达信息技术服务。5月13日,聘任祝宝良同志为经济预测部首席经济师兼宏观经济处处长。聘期从2003年5月13日起至2005年8月31日止。5月26日,根据中心主任会议决定,北京赛威斯物业董事会聘任张加强同志为赛威斯物业总经理,解聘周琪同志物业总经理职务,改任为三里河三区新区改造筹建办副主任。3月7日,经北京泰信邦计算机系统网络工程技术董事会研究并报中心主任办公会议批准,同意北京阳光数据将其在北京泰信邦计算机系统网络工程技术10%的股权无偿转让给中国国信信息总,北京泰信邦计算机系统网络工程技术的股东变更为国家信息中心和中国国信信息总,股权结构9:1。6月10日,中国信息大学举行股权转让签字仪式。中心退出重组后的中国信息大学。7月4日,聘任李新友同志为公共技术服务部首席工程师兼电子政务规划处处长,汪钟鸣同志为网络技术总监,吴亚峰同志为电子政务规划处副处长;聘任单立坡同志为信息网络评估部网络评估处副处长。7月4日,中心主任会议决定沈大风同志为担任昌黎干部培训基地法人代表。7月14日,为适应新形势发展和工作需要,经发展研究部申请并报中心主任会议讨论通过,发展研究部电子政务规划研究室更名为电子政务研究室,编制不变。7月14日,为适应新形势发展需要,进一步加强中心在电子政务方面的工作力度,中心决定成立电子政务规划处,机构和人员编制在公共技术服务部编制内解决。7月17日,经中心主任会议研究决定,原隶属信息大学的“汉语言教学部”划归信息资源开发部媒体中心管理。8月15日,根据《中国剪报》社申请,中心决定,拟将中心主管的《中国剪报》的主办单位由国家信息中心媒体联合委员会和常州市经济委员会变更为《中国剪报》社,并向国家新闻出版总署申报。9月9日,中心颁布了《关于第一批办理国家信息中心及所属投资、参股撤销、合并、解散、股权转让工作及相关事宜的通知》(国信字[2002]46号)。12月,北京英孚达技术有限责任撤销;2003年3月,国信创灵和苏州软件转让。3月,新国信所属的润福达工贸中心停止经营,办理注销手续;国信天合科技办理转股;北京中房网网络信息技术、国信普瑞德信息技术有限责任停止经营,办理撤销手续。9月24日,中国信息协会在北京召开“中国信息协会电子政务专业委员会会员代表会”,宣告电子政务专委会成立。11月7日,中国信息协会CIO分会成立。该分会是民政部批准的唯一一家CIO(首席信息主管)社团。11月17日,CA互联互通示范工程领导小组及工程管理办公室成立,领导小组组长王长胜,副组长杜链、宁家骏,刘强、吴亚非、陈跃进等同志及北京CA、上海CA、天津CA、吉林CA、福建CA和中国电信CA的负责人为领导小组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工程管理办公室,吴亚非同志任工程管理办公室主任,负责CA示范工程建设中的日常管理工作。12月26日,王长胜同志兼任中心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站长。
经管干是什么学校如下:
广西经济管理干部学院是综合性本科高等院校。
广西经济管理干部学院位于广西南宁市风景秀丽的邕江之滨、相思湖畔,是自治区人民政府直属、自治区工信委主管的、自治区财政全额拨款的正厅级综合性本科高等院校。
学院的前身为开办于1951年5月的广西省行政干部训练班,历经广西人民革命大学、广西省人民政府行政干部学校、广西壮族自治区和南宁市五七干校、广西壮族自治区经济干部学校的历史沿革,于1983年7月经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更名为“广西壮族自治区经济管理干部学院”。
扩展资料
广西经济管理干部学院位于广西南宁市风景秀丽的邕江之滨、相思湖畔,是自治区人民政府直属、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主管的成人本科学校,是广西唯一的集高等学历教育、各级各类经济管理干部和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培训于一体的重要基地。
学院现设有会计系(财税金融系)、工商管理系、贸易经济系、土木建筑系、公共管理系、信息管理系、文化与传播系、外语系、计算机系以及公共课教学部、思想政治理论教研部、继续教育部等12个教学系部。
根据上述职责,鄂尔多斯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下设13个内设机构,旨在全面负责该市的工业和信息化领域的运行、规划、管理及服务工作。以下是这13个内设机构的具体职责概述:
(一)办公室:承担机关日常工作的综合协调,包括会议组织、接待、文电运转、信息、督查、档案管理、机要、信访、保密、印章管理、财务、资产管理、车辆管理、政务公开、电子政务管理,以及干部人事、劳动工资、机构编制、年度考核、干部教育培训等工作。
(二)政策法规科:研究全市工业和信息化发展战略,提出政策建议,起草工业和信息化政策规定,研究工业经济发展战略、工业经济安全等重大问题,制定工业经济中长期规划,预测、预警工业经济发展,收集、整理、发布经济信息,指导全市工业企业的改革与发展,承担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
(三)经济运行科(减轻企业负担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全市工业经济运行监测,分析运行态势,解决运行中重大问题,组织重点企业运行协调,进行煤电油运综合协调,解决大宗物流重大问题,组织协调企业减负工作。
(四)投资规划科:组织拟订全市工业经济发展规划,提出工业经济固定资产投资规模、方向(含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和财政性建设资金安排建议,承担固定资产投资审核工作,负责项目的审核、核准、备案以及项目的变更事宜,指导全市工业重点项目建设,解决项目建设中的重大问题。
(五)电力科:研究拟订全市年度发电量预期调控目标计划并组织实施,监测全市电力运行情况,协调解决电力运行和电网运行的重大问题,负责电力安全生产、供应和使用管理,电力技术监督,电力市场建设和电力设施保护工作。
(六)原材料工业科:对全市石油、化工、冶金、建材等原材料工业进行行业管理,研究拟订行业发展规划,协调解决行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提出政策建议,指导引进技术装备的消化、创新工作,承担农业化学物质行政保护、全市履行《禁止化学武器公约》的组织协调工作,指导行业协会建设,推进散装水泥工作。
(七)装备和消费品工业科:承担全市装备制造、轻工、纺织、食品、医药、电子信息等消费品行业管理工作,研究拟订行业发展规划,协调解决行业发展问题,指导引进技术装备的消化、创新工作,参与相关行业工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论证、审核,承担中药材生产扶持项目管理、药品储备管理、少数民族民用品生产管理,承担市汽车产业发展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八)节能与综合利用科:研究拟订全市工业和信息产业的能源节约、资源综合利用、清洁生产促进政策,参与拟订能源节约、资源综合利用、清洁生产政策,依法推进工业和信息产业资源节约、节能降耗、循环经济、清洁生产、资源综合利用工作,负责节能目标责任评价考核、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工作。
(九)应急救援和安全生产科:指导全市工业和信息产业的应急救援工作,加强重点行业安全生产管理、隐患排查治理,参与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调查、处理,指导民用爆器材安全生产管理,参与涉及民用爆器材的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调查、处理。
(十)信息化规划科(国防信息动员办公室):组织编制全市信息化及信息产业发展战略及发展规划,拟订信息化建设及信息产业发展的标准及相关政策措施,会同相关部门对财政投资信息化项目进行审查、论证和核准,负责国防动员的组织、协调建设和管理服务工作,承担全市信息安全管理工作,指导信息安全技术开发,协调处理信息安全应急和重大事件,促进通信产业发展,推进三网融合。
(十一)信息化推进科:指导推进全市信息化工作,协调信息化建设中的重大问题,指导电子政务、企业、农村、服务业信息化和电子商务发展,推进信息化与工业化融合,协调信息资源开发、利用和共享,推动跨行业、跨部门的互联互通,负责全市信息产业发展的协调和招商引资工作,指导信息产业基地、园区发展,组织实施软件、系统集成及服务的技术规范和标准。
(十二)中小企业发展规划科: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和全市的产业政策,组织起草发展中小企业及非公经济发展的地方性政策规定,研究提出扶持中小企业及非公经济政策的建议,拟订中小企业及非公经济中长期发展规划及调控目标,指导中小企业及非公经济产业结构和布局结构调整,推动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完善中小企业及非公经济专项资金使用和监督,承担中小企业及非公经济运行态势的统计与监测分析工作,收集和发布中小企业及非公经济信息。
(十三)中小企业服务体系指导科:拟订全市中小企业创新服务体系建设的相关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指导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推动中小企业及非公经济信息化建设,促进新技术、新产品开发利用,承担与有关部门配合做好中小企业的融资担保工作及中小企业信用担保项目资金的申请审核、监督管理工作,承接产业转移,指导中小企业对外经济技术交流与合作,推动中小企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指导中小企业创业基地建设,指导全市中小企业对外经济技术交流与合作,建立和完善中小企业创业辅导体系,指导中小企业创业基地建设,组织开展创业培训工作,指导建立中小企业培训体系,组织实施国家银河培训工程,加大对中小企业经营管理者的培训力度,审核监督自治区和全市扶持中小企业专项资金的使用。
根据上述职责,市经信委(市委经信工委)设 19 个内设机构:(一)办公室(研究室、市行业协会办公室)协助委领导处理机关日常政务工作;负责会议组织和综合性文稿的起草与审核工作;负责政务公开工作;组织办理人大建议、政协提案等工作;组织协调综合性调研活动;承担委机关行政后勤服务管理工作;负责对外宣传和新闻发布工作;指导行业协会工作。(二)经济运行处负责全市工业经济运行综合协调工作;拟订并组织实施近期经济运行调控目标、政策和措施;监测分析全市工业、通信业经济运行态势,负责有关综合统计信息的上报、发布工作;组织制定全市工业、信息化年度奋斗目标,并负责奋斗目标的分解、检查、协调和考评工作;负责煤电油气等重要生产要素和重要原材料产运需储的协调衔接和组织调度;承担工业、信息化的安全生产等工作。(三)投资与规划处拟订全市工业、信息化固定资产投资规模、方向和结构的调控目标、政策和措施;规划工业、信息化重大建设项目并组织实施;初审并协助有关部门转报需由国家、省审批、核准的工业、信息化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负责全市技术改造投资管理工作;组织委内相关处室对专项资金安排使用提出初审意见并归口管理;组织编制全市工业、信息化中长期发展规划;拟订工业、信息化产业发展布局规划并组织实施。(四)产业政策与法规处(市减轻企业负担工作办公室、市汽车工业办公室)拟订贯彻国家、省产业政策和结构调整的实施意见并监督检查落实情况;承担工业和信息化领域的地方法规、规章的起草、实施和监督检查工作;组织实施行业产业政策相符性审查、生产许可准入和行业淘汰落后生产能力有关工作;指导企业改组改造和管理创新工作;指导企业法制和法律顾问工作;承担车辆生产准入管理和发布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工作;承担市减轻企业负担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具体工作。(五)科技与质量处组织制定并实施推进产业技术进步、企业技术创新、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政策措施;负责市级企业技术中心的审核、认定和国家、省级企业技术中心的初审、上报工作;负责归口的科技专项经费和项目管理;负责组织重点新产品、新技术鉴定和项目验收等工作;指导和推进产学研结合工作;指导企业质量管理,推进实施名牌战略。(六)经济合作处(市中小企业国际合作协调办公室)指导工业和信息化领域内外资利用工作;负责工业制成品进出口动态监测;指导生产企业的自营进出口工作;指导外商投资企业产品配套协作;开展工业和信息化领域的合作交流;负责与央企总部和在宁企业的对口沟通联系,协调央企有关重大项目的规划和建设。(七)电力能源处(市电力执法办公室)承担全市电力能源行政管理、执法等相关工作;监测电力能源运行态势,协调解决重大问题;承担电力统计工作;承担热电联产生产运行管理和热电联产企业(机组)年度核验初审工作;负责全市煤炭经营企业资格的初审、报批和年审工作;组织制定并实施城乡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发展规划。(八)节能与综合利用处(环保设备处)负责全市节能减排的综合协调工作;组织制定并实施全社会节能及工业、通信业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促进清洁生产、发展循环经济的规划和政策措施;负责节能监督管理和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节能评估审查工作;负责申报、审核、核准工业、信息化节能减排专项资金项目并组织实施;承担市应对气候变化及节能减排工作领导小组节能方面的具体工作。(九)国防科学技术工业办公室(市国防科学技术工业办公室、市民爆器材管理办公室、市船舶行业管理办公室)负责全市军工单位的综合协调和军工行业管理工作;负责对承担军品生产任务企业的协调工作,保障国家下达的军工科研、生产计划的实施;承担军转民和军品许可方面的有关管理工作;承担对地方军工单位关键设备设施、重点实验室、技术中心的监管;负责民用爆破器材生产和流通的行业管理;负责民用船舶工业行业管理。(十)新兴产业推进处承担推进新兴产业发展的综合协调工作;组织制定并实施新材料、新能源(风电光伏)、航空航天、节能环保、智能电网与电力自动化、生物医药等行业发展规划,研究提出促进新兴产业发展的政策和扶持措施;监测分析新兴产业日常运行情况,协调产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对相关行业企业技术改造投资、技术创新等项目及财政用于支持新兴产业发展的专项资金进行初审,协助项目实施过程管理;负责指导新兴产业集聚区及“园中园”建设。(十一)原材料工业处(市履行《禁止化学武器公约》领导小组办公室)承担全市原材料工业的行业管理;组织制定并实施钢铁、有色、石化、新材料等行业发展规划,研究提出行业发展的经济和技术政策,组织实施行业技术规范和标准;监测分析行业日常运行情况,协调行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承担相关行业产业政策相符性审查、生产许可准入和行业淘汰落后生产能力有关工作;依法承担农药生产企业核准、农药产品生产批准证书的审核与管理,以及农业化学物质行政保护有关工作;协助推进全市墙体材料革新和发展散装水泥工作。(十二)装备工业处承担全市装备工业的行业管理;组织制定并实施机械、汽车、风电光伏装备、航空航天、节能环保、轨道交通、智能电网与电力自动化等行业发展规划,研究提出行业发展的经济和技术政策,组织实施行业技术规范和标准;监测分析行业日常运行情况,协调行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承担相关行业产业政策相符性审查、生产许可准入和行业淘汰落后生产能力有关工作。(十三)消费品工业处承担全市消费品工业的行业管理;组织制定并实施轻工、纺织、生物医药等行业发展规划,研究提出行业发展的经济和技术政策,组织实施行业技术规范和标准;监测分析行业日常运行情况,协调行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承担相关行业产业政策相符性审查、生产许可准入和行业淘汰落后生产能力有关工作。(十四)电子信息产业处承担全市电子信息产品制造业的行业管理;组织制定并实施电子信息产品制造业、通信业等行业发展规划,研究提出行业发展的经济和技术政策,组织实施行业技术规范和标准;监测分析行业日常运行情况,协调行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承担相关行业产业政策相符性审查、生产许可准入和行业淘汰落后生产能力有关工作。(十五)软件与信息服务业处(市软件业发展办公室)承担全市软件和信息服务业的行业管理;组织制定并实施软件和信息服务业的发展战略、规划和专项规划;组织实施软件、系统集成及服务的技术规范和标准;组织推进软件和信息服务业基地、园区及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按规定开展软件和信息服务企业认定、软件产品登记、系统集成资质认证、信息系统工程监理资质认证等管理工作。(十六)信息化建设与推进处(信息化安全处)组织制定并实施信息基础设施建设中长期规划和计划,跟踪推进信息基础设施重大项目建设;组织制定并实施信息化发展专项规划和计划;组织制定并实施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发展专项规划和计划;承担部门预算内政府信息化项目的审核、监督及绩效评估工作,组织规划重大信息化建设项目;承担信息安全相关服务机构监督管理,指导监督政府部门、重点行业的重要信息系统安全保障工作;协助做好电子政务、社会信息化发展建设相关工作。(十七)中小企业发展处拟订促进和扶持中小企业发展的地方性法规和政策;提出中小企业发展扶持资金的预算方案并归口管理、使用与监督;研究提出中小企业融资、担保的政策建议,参与中小企业融资体系建设的有关管理工作;组织开展中小企业产业结构调整;指导镇(街)工业和中小企业重点工业园区的规划和建设,培育和发展制造业特色产业镇(街),推动产业集聚;指导中小企业与大企业配套发展。(十八)组织人事处负责指导全市经济和信息化系统的企事业单位和受市委委托管理的部省属在宁企事业单位的党建工作,以及统战、知识分子工作;负责委机关干部及直属单位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管理工作;协助管理党的组织关系归口在本系统的部省属企事业单位的干部工作;推进企业人才资源开发和人才引进工作;承担全市经济系列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工作。(十九)宣传教育处(团工委、中小企业培训处)负责指导全市经济和信息化系统的企事业单位和受市委委托管理的部省属在宁企事业单位的思想政治、理论教育、精神文明建设、工会和群团工作;组织实施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培训工作,承担职业经理人任职资格认证、培训和管理工作;负责全市经济和信息化系统的宣传工作。机关党委。负责委机关党群工作。离退休干部处。负责委机关离退休干部工作,指导全市经济和信息化系统单位的离退休干部工作。另按有关文件规定设置纪检监察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