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致公党干部培训基地的情况,由于具体的培训地点和设施等信息可能因时间、地区及具体活动而有所变动,且未直接找到关于“致公党干部培训基地”的固定或统一描述,因此以下是根据已有信息进行的概括性回答:
一、培训基地的多样性与灵活性
致公党在干部培训方面展现出多样性和灵活性,培训地点并不局限于某一固定的培训基地,而是根据实际需要和条件选择适当的场所进行。例如:
* 青海省西宁市:2022年7月,致公党中央在青海省西宁市举办了第十六期参政议政干部培训班,这表明西宁市或其周边地区可能曾作为致公党干部培训的重要场所之一。
* 桑植县:2023年8月,致公党省委会在桑植县刘家坪乡湖南百年红色教育基地举行了骨干党员(参政议政)培训班,这显示了致公党在选择培训基地时注重红色教育和地方特色的结合。
* 中共江北区委党校:2024年8月,致公党江北区委会联合民进江北区委会在中共江北区委党校举办了暑期干部培训班,这进一步证明了致公党在干部培训方面能够充分利用当地资源和设施。
二、培训基地的特点
虽然具体的培训基地可能因时间、地点和活动而有所不同,但致公党在选择和使用培训基地时通常注重以下几点:
* 教育资源的丰富性:选择具有丰富教育资源的地方作为培训基地,如党校、红色教育基地等,以便为学员提供高质量的教育和培训。
* 交通便利性:考虑培训基地的交通便利程度,以便学员能够方便地到达和离开。
* 设施完备性:确保培训基地具备必要的设施和设备,以满足学员在学习、生活和交流等方面的需求。
三、培训内容与形式
致公党的干部培训不仅注重理论知识的传授,还强调实践经验的分享和能力的培养。培训内容通常包括政治理论、政策法规、参政议政技巧、专业技能等方面。培训形式则灵活多样,包括专题讲座、分组讨论、实地考察等。
四、总结
综上所述,致公党干部培训基地并非一个固定的地点或机构,而是根据实际需要和条件灵活选择和使用的。这些培训基地通常具备丰富的教育资源、便利的交通条件和完备的设施设备,旨在为致公党干部提供高质量的教育和培训服务。同时,培训内容和形式的多样性也确保了学员能够全面提升自己的政治素质、业务能力和参政议政水平。
您好,中公教育为您服务。
这位考生您好,中公教育很高兴为您服务!
中 共 四 川 省 委 组 织 部
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四 川 省 公 务 员 局
关于2013年下半年省直机关和地税系统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公务员录用规定(试行)》等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中共四川省委组织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四川省公务员局决定,组织实施2013年下半年省直机关和地税系统面向社会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下同)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考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招考对象:2014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和符合职位条件要求的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其中,2014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必须在2014年7月31日前取得职位要求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其他人员必须在面试资格复审前取得职位要求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有关证书的,不予录用或不予进入下一步考录环节,责任由本人自负。
招考对象中“具有两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的人员”,是指截至2013年 9月20日(此次公招报名第一日),累计在基层工作的时间已满两周年。基层工作经历指基层和生产一线工作经历,即具有在县(市、区)及以下党政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的经历,在各级国有企事业单位、村(社区)组织、其他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工作的经历。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到高校毕业生实习见习基地(该基地为基层单位)参加见习或者到企事业单位参与项目研究的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在军队团和相当于团以下单位工作的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其中退役士兵服役时间均为基层工作经历。高校毕业生在校读书期间的社会实践经历,不能视为基层工作经历。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3.年龄在18—35周岁(1977年9月20日至1995年9月20日期间出生),应届硕士、博士研究生(非在职)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即1972年9月20日以后出生);
4.具有良好的品行;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
7.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六十八条有关回避的规定;
8. 符合招录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三)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在公务员招考中违规违纪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3.公务员被辞退未满五年的人员;
4.试用期内的公务员;
5.现役军人;
6.在读的非2014年应届毕业生;
7.具有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二、招录单位及名额
省发展改革委7名、省科技厅2名、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5名、省交通运输厅32名、省农业厅1名、省政府外事办4名,民建省委1名、农工党省委1名、致公党省委1名、九三学社省委1名,地税系统673名。
招考职位要求的具体对象、范围、条件见《四川省2013年下半年省直机关和地税系统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职位表》。
三、报名及资格初审
本次考试报名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网络报名时间为2013年9月20日至27日8:00,报名网站为四川人事考试网。资格审查工作由招考单位负责。资格审查工作贯穿公招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有不符合职位要求情形的,均可取消其报考或录用资格。
报名及资格初审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网络报名
1.选择职位。报考人员登录报名网站,认真阅读“公告”、“公招职位表”、“招考简章”等,了解基本的政策和要求,选择与自己条件相符的招录职位。报考人员应使用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号进行报名,并且只能选择一个部门(单位)中的一个职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2.填报信息。报考者按网络提示要求通过注册,真实、准确填写《2013年四川省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信息表》的各项内容,同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电子照片(jpg格式,20KB以下)。报考人员应对提交的信息和材料负责,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按《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3.查询资格初审结果。报考人员请于2013年9月20日至27日期间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和照片质量检查。资格初审合格者,不能再报考其他职位,并按网络提示打印《2013年四川省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信息表》两份,供资格复审时使用。资格初审不合格的,可于报名时间截止前改报其他职位。考生对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和其他内容有疑问的,可按照《招考简章》中的咨询电话向相关部门(单位)咨询。
(二)确认缴费
经初审合格且照片质量合格的考生,须于2013年9月29日8:00前登录到报名网站进行确认缴费(按照川价费〔2003〕237号文件规定,笔试考务费每人每科50元)。网络报名后未在规定时间内确认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确认缴费的具体程序按网络提示进行。
下列考生通过资格初审后于9月27日前的工作日到人事考试机构(报考地税系统市州职位的考生到报考职位所在市州人事考试机构,报考其他职位的考生到四川省人事人才考试测评基地<成都市三槐树路2号>)递交减免笔试考务费申请材料,经审核确认后办理减免手续:
1.在“4.20芦山地震”中受灾严重的芦山县、雅安市雨城区、天全县、雅安市名山区、荥经县、宝兴县,邛崃市的高何镇、天台山镇、道佐乡、火井镇、南宝乡、夹关镇户籍的考生凭本人的身份证、户口薄或当地公安机关出具的户籍证明;
2.享受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农村家庭考生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特殊困难证明;
3.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考生凭其家庭所在地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或学校学生处出具的农村特困家庭证明、特殊困难证明;
4.父母双亡、父母一方为烈士或一级伤残军人,且生活十分困难家庭的考生凭民政部门出具的父亲或母亲烈士证明、父亲或母亲一级伤残军人证明,当地派出所出具的父母双亡证明等有效证件。
(三)职位调整
笔试报名人数与职位录用计划之比一般不得低于5:1,单位驻地在甘孜、阿坝和凉山州的职位可放宽到3:1。在报名缴费工作结束后,对达不到开考比例的职位,由省公务员主管部门统一安排,相应缩减或取消该职位录用计划并公告。被取消录用计划的职位,由四川人事考试网向该职位已缴费的报考人员退费或由招录单位征得考生同意后将其调整到符合报考条件的省直机关(垂管为本系统)的其他职位。职位调整的有关情况将及时在四川人事考试网上公告。
(四)打印准考证
资格初审通过和照片质量合格并成功完成了确认缴费(含减免费用)的报考人员,请于2013年10月28日至11月2日登录四川人事考试网打印本人准考证(使用A4纸打印,黑白、彩色均可,保证字迹、照片清晰)。逾期不打印准考证而影响考试的一切责任由考生自负。
四、考试及资格复审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考试总成绩按满分100分计算.
(一)笔试
1.笔试科目:《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每科卷面满分100分。
2.笔试时间和地点:
笔试时间为2013年11月3日(星期日),各科具体笔试时间及地点详见本人准考证。
报考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凭准考证和第二代居民身份证(不含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第一代居民身份证)进入考场,两证不全者不得参加考试。
3.笔试加分:
(1)在“5.12汶川地震”和“4.20芦山地震”抗震救灾中表现突出的人员,在报考重灾区机关公务员时,受到县(市、区)、市(州)党委、政府和市(州)机关、省级机关表彰的,在笔试成绩折合后加2分,受到省委、省政府和国家部委及以上表彰的,在笔试成绩折合后加3分;报考省内其他地区公务员时,受到县(市、区)、市(州)党委、政府和市(州)机关、省级机关表彰的,在笔试成绩折合后加1分,受到省委、省政府和国家部委及以上表彰的,在笔试成绩折合后加1.5分。同时符合上述加分规定的,不累加,可按最高加分规定加分。
“5.12汶川地震”重灾区指:汶川县、北川羌族自治县、绵竹市、什邡市、青川县、茂县、安县、都江堰市、平武县、彭州市、理县、江油市、广元市利州区、广元市朝天区、旺苍县、梓潼县、绵阳市游仙区、德阳市旌阳区、小金县、绵阳市涪城区、罗江县、黑水县、崇州市、剑阁县、三台县、阆中市、盐亭县、松潘县、苍溪县、芦山县、中江县、广元市昭化区、大邑县、宝兴县、南江县、广汉市、汉源县、石棉县、九寨沟县。
“4.20芦山地震”重灾区指:芦山县、雅安市雨城区、天全县、雅安市名山区、荥经县、宝兴县,邛崃市的高何镇、天台山镇、道佐乡、火井镇、南宝乡、夹关镇。
(2)少数民族考生报考单位驻地在甘孜州、阿坝州、凉山州和少数民族自治县职位的,笔试成绩折合后加1分。
凡符合上述加分条件的报考人员,须于2013年11月5日前将准考证复印件、相关证明材料原件(符合加分规定的少数民族考生持身份证、户口薄或户籍证明;抗震救灾表现突出人员持立功受奖证书、表彰文件等)和本人联系电话送交招考单位。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证明材料的,视为放弃,不予加分。
在本次报考前已享受上述加分照顾录用为公务员的考生,参加本次招考不再享受同项目的加分。
4. 成绩查询:笔试各科成绩于2013年12月13日在四川人事考试网上公布。由于阅卷工作采用了分数处理自动化系统,没有人工登分、核分过程,原则上不受理考生查分申请。因缺考、违纪、零分等特殊情况需申请查分的,应于2013年12月13日至15日登陆四川人事考试网提交申请,查分结果于2013年12月18日在该网站公布。笔试折合总成绩和职位排名于2013年12月24日前由用人单位公布,考生也可通过四川人事考试网进行查询。
笔试折合总成绩计算方法:
笔试折合总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35% +《申论》成绩×35% +笔试加分
省发改委、省政府外事办增加专业笔试、专业面试的职位,成绩计算方式详见《招考简章》。
(二)资格复审
招考单位负责资格复审。在2013年12月27日前,根据考生的笔试折合总成绩,按照招考职位录用名额的3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资格复审的人员名单(笔试有缺考科目者不得进入资格复审),最后一名成绩相同的,可一并进入资格复审名单。招考单位采取张榜公布或网上公告的方式公布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考生在接到资格复审通知后,应携带《2013年四川省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信息表》一份(贴上照片)、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明确学位要求的职位)、户籍证明(明确了招收范围的职位)和招考单位要求的其它证书、手续的原件及复印件,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的地点进行资格复审。其中:
1. 2014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出具本人学生证(无学生证的,出具所在学校主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开具的院系及专业等情况的证明);
2. 新就业的企事业单位的高校毕业生,试用期(见习期)未满参加本次招考的,须出具所在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同意其报考的手续;
3. 公安机关、监狱劳教系统、国家安全部门、机要部门的人员,须按干部管理权限由单位人事主管部门出具同意报考的手续;
4. 未满5年最低服务年限的在职公务员,须按干部管理权限由单位人事主管部门出具同意报考的手续;
5. 港澳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报考的,要出具学历认证材料和我国驻外使领馆的有关证明材料。学历认证可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留学人员服务中心办理(递交材料地点:成都市草市街2号5楼四川省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四川省人社厅窗口)。报考人员可登录中国留学网中“学历学位认证专栏”查询认证的有关要求和程序;
6. 国家有其他特殊规定的,从其特殊规定。
资格复审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应在报考同一职位的考生中按笔试折合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复审合格人数达不到录用名额3倍的职位,该职位符合条件的笔试人员全部进入面试。
(三)面试
经资格复审合格的人员,凭本人身份证、面试通知书和有关证明材料参加面试,同时按川价费〔2003〕237号文件规定缴纳面试考务费80元。面试时间为2014年1月10日至13日。面试具体事项由招考单位另行通知。
(四)考试总成绩
考试总成绩=笔试折合总成绩+面试成绩×30%。
各职位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折合总成绩高低确定名次;笔试折合总成绩相同的,先后以《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成绩高低的顺序确定名次),等额确定进入体检、考察的人选。
实际参加面试人数未达到录用名额3倍职位的拟进入体检人员,考试总成绩不得低于本次公招同级机关(地税为本系统)实际参加面试人数达到录用名额3倍职位的拟进入体检人员(不含递补体检人员)的最低考试总成绩。
五、体检、考察及公示
(一)体检
体检由招考单位组织实施,在省公务员主管部门确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医疗机构进行。体检按照《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1号)、体检操作手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执行。对身体条件有特殊要求的职位,按照《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执行。公告发布后至本次公招体检实施时,如国家出台体检新规定,按照新规定执行。
招考单位或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进行一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中的所有体检项目均不复检。
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缺额,招录机关应在报考同一职位进入面试人员中按总成绩高低依次递补。
按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报考者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录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由招录机关给予其不予录用的处理。报考者在体检过程中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体检结果无效,由省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给予其5年内不得报考公务员的处理。
(二)考察
招录机关对体检合格人员的德才表现进行全面考察,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报名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作出考察合格与否的结论。
考察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缺额,经省公务员主管部门核准,招录机关应在报考同一职位进入面试人员中按总成绩高低依次递补,递补人员经体检合格后进入考察。
(三)公示
招考单位确定拟录用人员,在四川人事考试网或本单位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拟录用人员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学历、专业、毕业院校(或原工作单位)、准考证号、拟录用职位、考试总成绩、职位排名和监督举报电话。公示期限为7天。
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但不影响录用的,办理录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录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录用,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录用。
六、录用审批及试用期
(一)考试、体检、考察并经公示合格者,由招考单位报省公务员主管部门办理录用手续。被录用的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到用人单位报到。不按时报到的,取消录用,记入考生诚信档案库。
(二)新录用的公务员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经单位考核,合格的正式任职;试用期间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录用。新录用的公务员应在试用期内进行初任培训,没有基层工作经历的,用人单位应当安排到基层工作两年。
七、纪律与监督
本次考录严格按照公务员录用考试的有关规定进行,各招考单位设立考录监督小组,并在网上公布监督人员姓名及联系电话,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若有弄虚作假等违纪违规行为,一经查实,按《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09〕126号)等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八、本公告由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公务员局负责解释。
相关事项提示:
1.招考过程中有关调整、补充、提示等事项,由省公务员主管部门或省级招考单位在四川人事考试网上公告。
2. 根据《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规定,对违反录用考试纪律的报考人员,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责令改正、考试成绩无效、取消录用、五年内不得报考公务员、终身不得报考公务员等相应处理。违纪情节严重的,由公务员主管部门或公务员考试机构向报考人员所在单位(学校)通报,追究其相应责任。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3.请考生在网上报名时最好留下两种联系方式(手机和固定电话),在报名参考特别是资格复审和面试前保持通讯畅通,通讯方式变更后,应主动告知招录机关。因无法与考生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行负责。
4.准考证是考生参加笔试、面试、体检等各环节的重要证件,请妥善保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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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大学共有56所,名单分别为重庆大学、重庆邮电大学、重庆交通大学、重庆医科大学、西南大学、重庆师范大学、重庆文理学院、重庆三峡学院、长江师范学院、四川外国语大学、西南政法大学、四川美术学院、重庆科技学院、重庆理工大学、重庆工商大学、重庆工程学院、重庆大学城市科技学院、重庆警察学院、重庆人文科技学院、四川外国语大学重庆南方翻译学院、重庆师范大学涉外商贸学院、重庆工商大学融智学院、重庆工商大学派斯学院、重庆邮电大学移通学院、重庆第二师范学院、重庆航天职业技术学院、重庆电力高等专科学校、重庆工业职业技术学院、重庆三峡职业学院、重庆工贸职业技术学院、重庆机电职业技术学院、重庆电子工程职业学院、重庆海联职业技术学院、重庆信息技术职业学院、重庆传媒职业学院、重庆城市管理职业学院、重庆工程职业技术学院、重庆房地产职业学院、重庆城市职业学院、重庆水利电力职业技术学院、重庆工商职业学院、重庆应用技术职业学院、重庆三峡医药高等专科学校、重庆医药高等专科学校、重庆青年职业技术学院、重庆财经职业学院、重庆科创职业学院、重庆建筑工程职业学院、重庆电讯职业学院、重庆能源职业学院、重庆商务职业学院、重庆交通职业学院、重庆化工职业学院、重庆旅游职业学院、重庆安全技术职业学院、重庆公共运输职业学院、重庆艺术工程职业学院、重庆轻工职业学院、重庆电信职业学院、重庆经贸职业学院、重庆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重庆文化艺术职业学院、重庆科技职业学院、重庆资源与环境保护职业学院、重庆护理职业学院。
一、重视组织保障,推动示范点扶贫工程顺利实施。华宁是一个较落后的山区县,山区面积占县域面积的89%,贫困地区分布较广、贫困人员分布较散,“同心·示范点建设工程”启动后,由省委统战部牵头组织成立了各民主党派省委、省工商联、云南中华职教社和玉溪市、华宁县统战部门共同组成的示范点工作协调小组,负责研究解决工作推进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中共华宁县委、华宁县人民政成立了以县委书记为组长的领导小组,制定方案,明确工作机构和人员,为示范点扶贫工作的顺利推进提供了坚强的组织保障。
二、突出项目带动,促进示范点经济社会全面发展。为推动示范点扶贫工作的深入开展,围绕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的主要目标任务,华宁县认真组织梳理做好扶贫项目储备及到位扶贫项目落地实施工作。各民主党派省委、省工商联和云南中华职教社发挥智力优势和联系面广等优势,积极争取各民主党派中央、全国工商联和省市各级有关部门及企业的支持,引进扶贫工程项目,组织实施了盘溪镇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及同心广场工程项目,宁州街道阿法路改造和普茶寨登山民族广场美化亮化项目,华溪镇绿色低碳示范小镇和柑橘提质增效项目,大兴寨提水灌溉工程项目,青龙镇16个村整村推进、美丽家园建设、扶贫互助项目及革勒村委会文化广场、蔬菜交易市场四合一项目,通红甸乡扶贫开发整乡推进等工程。同时,通过民主党派牵线搭桥,与云南昊龙实业集团、云南鸿翔中药科技、云南东骏药业、中国太平洋建设集团等一批民营企业分别签订了盘溪磷化工业整合项目意向协议、中药材加工项目投资意向协议、县医院配液中心建设捐赠项目意向协议、盘溪永平大桥,华宁通往建水、通海两条二级公路等重点基础设施建设等合作协议,省光彩事业促进会向示范点扶贫工程捐赠了670.9万元资金。在带动民营企业、扶贫项目落户华宁,为当地经济发展注入新活力的同时,也极大地改善了当地群众的生产生活条件,有力地推动了当地经济社会的全面发展。
三、注重智力扶持,增强示范点自身“造血”机能。针对华宁县山区贫困面广、人口文化素质不高、缺乏致富门路、缺乏先进实用技术等问题,各民主党派省委、省工商联和云南中华职教社充分发挥人才荟萃优势,以提高人口文化素质、增强群众致富本领为基础,以推广先进实用技术、开发高技术含量高附加值优质产品为内容,实施了一大批智力扶贫帮扶项目。一是建立培训基地。如:民盟省委建立远程教育合作学校,推进示范点学校和北京四中网站开展远程教育合作,初步建成了提供科技教育和信息服务的网络体系。二是开展职业教育和人才培训。如:民革云南省委举办了现代农业产业知识技术培训班,民进省委举办了种植和营销知识讲座,农工党省委、致公党省委组织医疗专家开展乡村医生培训,九三学社省委开展柑橘和核桃种植技术培训,台盟省委邀请台湾和省内专家举办农科知识培训,省工商联技术扶持农户种植“佛手”,云南中华职教社开展民族刺绣培训等。四年多来,累计投入资金400多万,培训各类实用技术人才6000余人。示范点群众受到了良好的技能培训,掌握了先进实用技术,极大地增强了脱贫致富能力。三是因地制宜帮助示范点探索新的发展思路。如:云南中华职教社结合通红甸乡具有刺绣技艺传承的特点,帮助当地确定以民俗文化发展带动其他产业发展的思路,助力当地刺绣产业发展;致公党省委、九三学社省委针对华溪镇土壤、气候、柑桔产业发展等优势,提出绿色低碳示范小镇建设思路,帮助当地政府大力发展柑桔产业等,拓宽了产业发展的渠道。四是加大基础教育投资。通过开展“同心扶贫•教育行”活动,投入620万元新建、改建贫困地区中小学教学楼和中心幼儿园,实施“农村扶贫教育烛光行动”、“滇沪合作爱心助学活动”和“天文科普讲座”,设立“同心”思源移民班等,极大地推动了贫困落后地区教育设施的改善和教育水平的提高。
四、积极建言献策,汇集示范点扶贫工程智慧。各民主党派省委、省工商联和云南中华职教社组织专家学者,邀请民主党派中央的专家学者采取组织论证、召开座谈会、深入调查研究、撰写调研报告等多种方式,积极建言献策,为华宁经济社会发展把脉,提出了许多有价值的建议意见。如:围绕制约扶贫开发、乡村建设、产业结构转型升级、发展特色农业、改善居民生产、生活条件等难点问题,撰写了40余篇政协提案及专题调研报告,其中10余篇调研报告得到省、市、县级领导批示,80多条意见建议被各级党委政府采纳,写入政府工作报告,有效地推进了示范点扶贫开发的科学决策和民主决策,践行并发挥了协商民主的优势。
五、着力改善民生,促进当地社会和谐稳定。各民主党派省委、省工商联和云南中华职教社始终坚持把民生改善作为头等大事,想方设法引进项目和筹集资金,为群众办好事、实事。一是因地制宜,打造了一批示范效应较好的“同心”品牌项目。如:青龙镇“同心示范村”、青龙社区“同心示范水窖”, 华溪镇“同心示范路”、大新寨村“同心示范书屋”,盘溪镇“同心示范广场”,宁州街道“同心示范小学”,通红甸乡“同心示范卫生院”和盘江、海联村“同心示范卫生室”等,极大地改善了群众的生产生活条件,起到了良好的示范带动效应。二是开展了“同心”实践社会服务活动。组织中央、省、市民主党派知名专家学者,开展“同心•专家服务团”、“同心•律师服务团”、“同心•科技服务团”华宁行,广泛组织“同心•教育行”、“同心•医药行”、“同心•送戏行”等活动,实施“农村教育烛光行动”、“滇沪合作爱心助学活动”等。据不完全统计,受益群众近3万人,受到群众普遍称赞。三是广泛开展济困解难送温暖活动。各民主党派省委、省工商联和云南中华职教社在示范点开展“温暖工程”、“阳光工程”等。如:台盟省委携手台湾慈济慈善事业基金会,向华宁县青龙镇向21个村委会2296贫困户7187贫困人口发放总价值350多万元的棉被、冬衣、食用油、大米等冬令物资。四年多来,通过结对帮扶、资助贫困学生、向困难群众发放现金和实物等方式,共帮助农户2608户,资助学生215人,投入资金和各类实物合计450多万元,受益群众近8000人,有效地维护了当地社会的和谐稳定。同时,在推进示范点建设过程中,各民主党派省委、省工商联和云南中华职教社还紧密结合华宁县少数民族众多、信教群众多的特点,组织党派成员和挂职干部主动走进少数民族村寨,加强同社会各界人士的交流交往,及时了解他们的所思所想所盼,入户宣传党的民族宗教政策,及时化解民族宗教领域矛盾纠纷,积极帮助少数民族群众和宗教界人士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有效地维护了示范点民族团结、宗教和顺的良好局面。(市委统战部 杨汝萍)
1993年以来,上海市妇联在市委、市府的正确领导和全国妇联的具体指导下,团结和动员全市妇女解放思想实事求是、抓住机遇、开拓创新,为推动上海妇女事业发展,为上海两个文明建设作出了重大贡献。(一)以经济建设为中心,为上海的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建功立业。1、巾帼文明岗创建活动,交通、公用、金融、医疗、商业、城建、公安等统、各行业积极响应,已评出市、区两级巾帼文明示范岗500个,服务满意率均在家0%以上。,市妇联还提出巾帼创新业,社区联万家的口号,将该活动推向广大社区,产生了连锁效应,已创建321个市、区、街道三级社区服务巾帼示范点,为居民服务满意率达80%以上。科教文卫系统的妇女组织根据自身特点,通过树典型、学先进、新老结对传帮带等活动,加强了妇知识分子工作,为女性人才的脱颖而出创造了条件。2、双学双比活动在提高农村妇女素质、参与农村经济发展中不断创新。市妇联在市郊妇女中广泛开展多层次、多类型的培训,仅1997年就有1.27万人次的妇女参加各类专业证书培训。市妇联还以科技农为导向,充分发挥1100个双学双比基地的培训、科研、示范、服务、创收的作用,每年平均在郊区女农民中推广新技术、新品种400多项(次)。妇联还协调双学双比基地与部分农贸市场、市区企事业单位及服务行业建立长期的直销关系,引导农村妇女参与现代化市场大流通,为菜篮子、米袋子工程作出了重要贡献。3、以支持企业改革为出发点,鼓励下岗妇女巾帼创新业。市妇联千方百计为下岗妇女再就业拓展新路。妇联各级妇女组织广泛开展职业指导和职业介绍服务,帮助下岗妇女转变择业观念,学习新技能,重新竞争上岗形成教育、培训、职业介绍一条龙服务。妇联系统利用社会资助举办了财会、裁剪、护理、烹饪、家政等18类免费和半免费培训班500多期,培训下岗妇女2.8万人次。各级妇联创办大众点心车、净菜社、送报队、保洁等14类100多个服务项目,引导大批上岗妇女在社区服务岗位上开创新业,并鼓励下岗妇女走自办企业、自谋职业的道路,已有2900人次的下岗妇女从事个体、私营经济、五年来,妇联系统累计帮助7.8万人次的下岗妇女实现再就业,为上海的产业结构调整和国有企业改革作出了积极贡献。(二)发挥妇联优势,积极开展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1、家庭文化建设迈上新台阶。在市妇联的努力下,家庭文化建设已纳入市精神文明建设总体规划。五年来市妇联共举办3届家庭文化节,吸引了数百万家庭参加,评出市级五好文明家庭300多户。市妇联还推出家庭美德十要,将传统美德与时代精神相结合,为家庭文化建设增添了新内涵。在人人参与,人人分享的旗帜下,妇联组织了2000多支家庭志愿者队伍,有30万户家庭参与了为社区建设服务的各种活动。这些活动有效地丰富了家庭的文化生活,促进了市民文明素质和城市文明程度的提高。2、家庭教育工作持续发展。市妇联会同市教委、市卫生局、市总工会制定了《上海市家庭教育工作九五计划》和《评估实施方案》,使家教工作走上规范发展的道路。市妇联还开展了我与爸爸妈妈寻根、让孩子拥有五彩的童年等系列活动,探索了0-3岁婴幼儿教育在社区开展的途径,较好地形成了科学育儿的舆论氛围,多项科学育儿课题论证和实验点阶段成果研讨,受到全国妇联和专家和好评。(三)发挥民主参与和民主监督的作用,切实维护妇女合法权益。1、加强妇女组织网络建设,加大女干部培养力度。五年来,妇女组织建设更加完善,浦东新区、市教委相继成立了妇女工作委员会。在两级政府,三级管理的形势下,各街道、乡镇妇联组建率仍达100%,各居委、村妇代会组建率达100%。各级妇联还加强了与民主党派、工商联等各界妇女的联系,为组建非公有经济妇女组织作了精心准备。五年来,女干部培养选拔工作得到加强。目前,除浦东新区外各区县党政班子均配备了1名或1名以上女干部,乡镇党政班子中有女干部的已达94%。妇女干部流动力度进一步增强,一批妇女干部被选拔到党政部门主要领导岗位,使妇联成为培养和选拔女干部的基地。2、加强依法维权力度,保护妇女合法权益。五年来,各级妇女组织通过立法参与、提供法律咨询、开展法制宣传、组织妇女陪审员队伍、参与社会综合治理等方式,尽心尽责为保障妇女合法权益服务,市妇联与女律师、女法官联谊会联合创办的巾帼律师义务法律咨询部和妇女维权法律咨询部,为3500多名妇女提供了各种帮助和心理疏导。一批妇女社会帮教志愿者承担了与大墙内外的失足妇女结对帮教的责任,外来流动女性同样受到各级妇女组织的关怀,一批严重侵害妇女权益的典型案件得到严肃查处。3、推动一法两规划的实施,优化妇女发展的社会环境。在市妇联的积极推动下,1995年作为市政府协调议事机构的上海市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成立并相应建立完善了四级工作网络,有效地加强了对全市妇女儿童工作的规划和实施。在各级妇联的积极参与下,《上海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办法》、《上海妇女发展九五规划和2020年远景目标》、《九十年代上海儿童优生、保护、发展规划》相继制定、实施,妇女儿童发展事业纳入上海发展的总体规划之中,进一步优化了上海妇女儿童发展环境,推动社会为妇女儿童办实事。(四肢、加强与各国各界妇女和交流,促进祖国和平统一。五年来,市妇联充分发挥民间外交的优势,与各国各界的交往日益广泛,共接待来自72个国家和地区的外国友人2747人次,主动加强与驻沪外籍女官员、女专家、女留学生及外籍夫人们的联谊,组织了洋太太看上海、中外家庭友好结对等文化交流、参观、义卖活动。五年中市妇联共组团45个,出访了19个国家和地区,参加有关的国际会议,宣传了上海妇和童事业的辉煌成就,让世界更多地了解上海的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香港回归后,市妇联进一步加强了沪港两地姐妹的友谊和合作,并首次赴台访问,拓展了与台湾妇女界的交往渠道。市妇联在统战妇女中开展了引进一个项目,推荐一位人才、传递一条信息、提一项合理化建议、献一份爱心的活动,取得丰硕成果,其中仅致公党妇委会就引进外资2亿美元。
闫小培:女,1956年3月生,教授、博士生导师,深圳市副市长。1982年毕业于西南师范大学地理系地理教育专业,获学士学位;1987年毕业于英国南安普顿大学人文地理学专业,获硕士学位;1997年毕业于中山大学人文地理学专业,获博士学位。1982-1990年在西南师范大学任教,1991年3月至今在中山大学任教。现任中山大学城市与区域规划系主任、城市与区域研究中心主任、教授、博士生导师。兼任中国地理学名词审定委员会委员、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学科评审组成员、中国地理学会城市地理专业委员会委员副主任、中国城市规划学会理事、中国区域科学协会常务理事、广东省地理学会常务理事、广州市城市规划协会副理事长;曾任国际地理联合会(IGU)人口地理专业委员会委员。兼任《地理科学》(英文版)、《人文地理》、《经济地理》、《城市规划》、《国外城市规划》、《规划师》、《现代城市研究》、《地域研究与开发》等杂志编委。兼任中国致公党广东省委会副主委、致公党中央委员、广东省人大常委。闫小培从事城市地理、地理专业英语和城市发展学本科和研究生课程的教学工作。任负责人之一的城市地理学课程被列为中山大学和广东省重点建设课程。闫小培从事城市发展与城市化、区域发展与城市规划、城市土地利用、城市内部空间结构等领域的研究工作。1990年代以来,主持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1项、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3项、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重大项目1项、建设部与广东省政府合作项目1项、广东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2项,主持国际合作项目2项、与香港合作项目2项,主持地方政府委托项目10余项。作为主要研究者,参加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点项目2项。自1990年以来,已在《地理学报》、《地理科学》、《Journal of Chinese Geography》(《地理学报》英文版)、《Chinese Geographical Science》(《地理科学》英文版)、《地理研究》、《人文地理》、《经济地理》、《热带地理》、《中山大学学报》、《城市规划》、《国外城市规划》、《城市问题》、《城市研究》、《城市》、《Urban Geography》(美国)、《GeoJournal》(德国)、《Journal of Geography Education》(韩国)等国内外主要地理和规划学术期刊上发表论文100余篇,出版著作4本。闫小培曾获广东省高校科技进步三等奖、中南地区大学出版社优秀学术专著一等奖、中山大学先进科技工作者、中山大学优秀教学成果奖、广东省政协优秀提案奖、中山大学地学院优秀班主任、广东省南粤教书育人优秀教师称号。周介铭:男,1956年5月生于四川省成都市,汉族,教授,四川师范大学校长。1982年7月毕业于西南师范大学地理系。1982-1985年在兰州商学院贸易经济系、西北民族学院民族贸易系任教师,1985-1990年任四川师范大学地理系讲师、副系主任,1990-1997年任四川师范大学副教授、教授,教务处副处长、处长,1997-2003年任四川师范大学副校长,2003年至今任四川师范大学校长。周介铭主要从事人文地理学的教学与研究,特别是在国土规划与整治,土地资源经济评价方面进行了深入的研究。多次承担国家计委、国土资源部、四川省科技厅、四川省国土资源厅、云南省土地局、四川省教育厅及各级地方政府下达的科研课题。他主持和承担的《成都市国土总体规划》项目获国家计委科技进步三等奖(1992年),主持和承担的《都江堰市区土地定级与基准地价评估研究》项目获国家土地管理局科技进步二等奖(1995年),主持和承担的《AUTOPLY县级土地利用现状及变更调查信息管理系统》项目获四川省科技进步三等奖(1997年),他主持和承担的项目还多次获得国家土地管理局和成都市人民政府科技进步奖,并于1993年获国务院颁发的政府特殊津贴。除承担大量科研项目外,他还出版了3本专著,并在各类刊物发表论文100余篇。周介铭在教学与教学管理上也有较深的研究,先后两次获得四川省优秀教学成果一等奖。他是四川师范大学资源与环境学院人文地理学硕士点的学术带头人,招收资源评价方向的研究生。周介铭现担任中国地理学会理事,四川省地理学会副会长,四川省土地学会副会长,四川省国土经济研究会常务理事,四川省土地估价师协会副会长,并于1998年起连续两届受聘为四川省科技顾问团顾问。王一鸣: 副院长, 研究员,博导, 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专家。1959年出生,1982年毕业于西南师范学院地理系,获学士学位;1985年硕士毕业于西南师范学院地理系。1989年7月毕业于天津南开大学,获经济学博士学位。曾先后在国家计委国土地区研究所和宏观经济研究院工作,历任室主任、所长助理、副所长,院长助理。2001年1月任国家计委宏观经济研究院副院长。2003年兼任国家发改委国土地区研究所所长。2005年2月任院党委书记、常务副院长主持院日常工作。主要著作:中国区域经济政策研究知识经济与中国经济发展“十五”计划时期中国经济和社会发展的若干重大问题研究主要学术论文:西部大开发要以体制和机制创新为先导关于加快城市化进程的若干问题研究领导干部宏观经济管理知识读本“十五”计划时期中国经济和社会发展的若干问题研究许炯心:男,中国科学院地理科学与资源研究所研究员、博士生导师。1948年12月出生于四川省。1977年毕业于西南师范学院地理系;1981年获中国科学院研究生院硕士学位。此后在中国科学院地理研究所从事科研工作。1986年9月-1987年7月在荷兰国际地学与航测学院进修。1995年5月-1996年7月在加拿大不列颠哥伦比亚大学作高级访问学者、客座教授。现任中科院地理科学与资源研究所学术委员会委员、学位委员会委员;中国地理学会理事、地貌专业委员会主任、中国水利学会泥沙专业委员会委员;《地理研究》编委,Journal of Chinese Geography 编委、International Journal of Sediment Research (IE索引刊物)编委。研究领域和研究方向:主要从事河流地貌、流域侵蚀产沙和河流泥沙灾害方面的研究工作。 科研业绩:共发表论文110余篇,其中SCI索引论文近30篇。出版专著4部(含合著)。代表性学术著作:1. 1996,中国不同自然带的河流过程,科学出版社。 2. 1997,河型对含沙量空间变异的响应及其临界现象,中国科学,Vol.27,No.6,548-553. 承担项目情况:主持或参加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大及面上项目、973项目、国家六五、七五、八五、九五科技攻关项目、中国科学院知识创新重要方向及领域前沿项目等共20余项。获奖情况: 曾获中科院自然科学二等奖、科技进步二等奖各一次 。钱乐祥 , 教授, 博士, 广州大学博士生导师。1987年西南师范大学地理系本科毕业,1997年于华东师大博士毕业,主要从事GIS与遥感应用方向的教学科研工作,现任广州大学研究生处副处长兼地理信息科学系教授,兼任中国自然资源学会热带亚热带资源研究专业委员会委员兼副秘书长、中国地理信息系统协会理论与方法专业委员会通讯委员、广东省地理学会理事暨遥感与地理信息系统专业委员会副主任等学术兼职。先后承担省部级以上项目10余项;出版《地球信息科学引论》等专著6部;发表学术论文70余篇;获各种奖励20余项,2005年获国家优秀教学成果二等奖。发表的学术论文:1.Qian Lexiang, Cui Haishan and Chang Jie. Impacts of land use and cover change on land surface temperature in Zhujiang Delta. Pedosphere, 2006, 16(6), SCI;2.钱乐祥,丁圣彦. 珠江三角洲土地覆盖变化对地表温度的影响. 地理学报,2005,60(5);3.钱乐祥等. 福建土地退化的景观敏感性综合评估. 生态学报,2002,22(1);4.钱乐祥等. GIS支持的土壤贫瘠化区域分异研究. 地理科学,2002,22(1);5.钱乐祥,丁圣彦,许叔明. 伊洛河流域不同地貌类型区的景观空间结构对比分析. 地理科学,2003,23(5)。邱道持:男,汉族,重庆市人,1947年生。1978年10月至1982年1月在西南师范大学地理系学习,1982年1月毕业于西南师范大学地理系获学士学位,留校任教至今。其间,1985年至1987年曾在罗马尼亚布加勒斯特大学学习。在校工作期间,先后担任西南师范大学地理系系主任、西南师范大学科技处处长、教育部西南师资培训中心副主任、中国地理学会理事、重庆市地理学会常务副理事长、重庆市国土学会副理事长、重庆市土壤学会副理事长,重庆市科协常委。2001年10月调任重庆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副局长。邱道持同志多年从事地理教育和国土资源管理教学科研工作,成绩突出。先后承担了国家“十五”科技攻关项目:“地质灾害监测、预警及辅助决策支持系统关键技术研究与示范”(课题任务书编号:2001BA604A02)以及重庆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重庆市矿产资源总体规划、重庆市土地定级估价等30多项科研课题。在《中国土地科学》、《自然资源学报》、《经济地理》、《人文地理》等学术核心期刊上发表论文60余篇。出版了《中国政治地理》、《综合自然地理学》、《重庆市矿产资源开发》、《土地资源学》等专著。先后获得教育部曾宪梓优秀教师奖、四川省人民政府优秀教学成果奖、以及国土资源部、建设部、重庆市人民政府等八项省部级科技进步奖。1996年被西南师范大学聘为教授、2000年被西南农业大学聘为博士生指导教师、2001年被重庆市委组织部和市人事局评选为地理学学术带头人。王 力:男,教授,人文地理专业硕士导师,生态学专业博士导师。1993年硕士研究生毕业于西南师范大学自然地理专业,获理学硕士学位;1997年博士毕业于西南农业大学农业经济管理专业,获管理学博士学位。1996年在中国科学院地理研究所国家遥感中心参加ARC/INFO专业培训。主要研究领域:资源经济学、土地资源学、农业经济学。主持“重庆黔江开发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悦来镇城镇总体规划”、“永川生态经济综合发展规划”等项目10项,发表论文20余篇,出版专著2部。吴康明:1963年9月生,四川省广安市人,1982年7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4年7月西南师范大学地理系毕业留校工作,副教授。曾任西南师范大学团委副书记(主持工作),四川省委社教工作团达县工作队队长。1992年12月任西南师范大学团委书记。1997年1月任西南师范大学图书馆党总支书记、校党委委员。1997年12月任重庆市团委副书记、党组副书记。1998年5月当选为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第十四届中央委员会委员。2001年12月任重庆市团委书记、党组书记。2003年6月当选为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第十五届中央委员会委员。2004年6月任重庆市北碚区委副书记、代理区长, 2005年任北碚区区长, 2007年任市委党校(重庆行政学院)副校长(副院长)(正厅局级)。谭净:男,1961年9月29日生,四川南充市人。1979年9月考入西南师范学院地理系,1983年7月毕业留校任教。1984年7月担任助教,1991年7月任讲师,1995年10月任西南师范大学地理系副主任,1996年10月任副教授,2003年6月任西南师范大学资环学院副院长,2004年6月调致公党重庆市委,历任副秘书长兼组织处处长、秘书长、副主委兼秘书长。在校期间,主讲过《中国经济地理》、《产业布局学原理》、《经济地理学导论》、《地理学思想史》、《土地估价理论》、《中国地理》、《房地产开发》、《房地产经营》等本科专业课和《产业布局学原理》、《经济地理学导论》、《区域经济学》等研究生班课程。1次被评为校优秀教师,多次评为优秀实习指导教师。曾参加或主持完成了“海南省通什市城市总体规划”、“四川经济地理”、“川南国土规划”、“合江县农业资源开发重点项目技术经济研究”、“长江上游地区资源开发与生态保护总体战略研究”、“歇马镇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研究”、“长江水天城总体规划和土地估价与预测”、“石柱县悦来镇、下路镇城镇总体规划”、“九龙坡西部九镇城镇体系规划”、“三峡移民与发展”等科研课题。其中1项被评为四川省科技进步三等奖,1项评为重庆市社科三等奖。参编的著作2部,在学术刊物上发表论文4篇。罗清泉:四川省蓬安人,生于1967年3月,1985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8年毕业于西南师范大学地理系,获学士学位;同年就读地理系区域地理学中国经济地理专业研究生,1991年获理学硕士。1998年韩国韩南大学进修宏观经济学;1999年重庆大学资源环境学院攻读博士研究生,2005年获工学博士学位。1998年至2002年先后任重庆市计委(发展计划委员会)高技术处副处长、国民经济综合处副处长、处长,兼任重庆市区县经济发展办公室副主任。2003年2月任重庆市涪陵区人民政府副区长、党组成员。2006年12月至今任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党组成员,分管发展规划、财政金融、高技术产业、西部开发等方面工作,兼任重庆市高新技术产业化办公室副主任、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学会副理事长。实践经验丰富,是重庆市“十五”计划制定者和起草人之一,“十一五”重大专题规划的制定者之一,重庆市“一圈两翼”区域发展、统筹城乡综合配套改革试验、主体功能区、川渝合作成渝经济区建设等重大战略的策划者和推动者。理论功底扎实,公开发表学术论文20余篇,出版专著3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