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公积金中心干部培训是一个重要且持续性的工作,旨在提升公积金中心干部的政治素质、业务能力、服务水平和创新能力。以下是对全国公积金中心干部培训相关内容的概述:
一、培训目标
1. 提升政治素质:加强干部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理解和掌握,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
2. 提高业务能力:确保干部熟悉并掌握住房公积金政策法规、业务流程及操作规范,提升业务处理能力和服务水平。
3. 增强服务能力:培养干部的服务意识,提高服务质量和效率,满足缴存人的合理需求。
4. 激发创新能力:鼓励干部创新思维,探索新的工作方法和管理模式,推动公积金事业的创新发展。
二、培训内容
1. 政治理论培训:包括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党的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党史、国史、改革开放史、社会主义发展史等。
2. 职业道德和业务技能培训:涵盖公积金政策法规解读、业务流程及操作规范、贷款、提取、封存等业务操作、客户服务技巧和沟通能力等。
3. 信息化技术应用培训:包括公积金业务信息系统操作、信息安全与保密知识、信息技术在公积金管理中的应用等。
4. 团队协作与沟通能力培训:注重团队建设与管理、沟通技巧与冲突解决、协作工具与平台应用等。
5. 创新能力与持续学习能力培训:培养创新思维与方法,树立终身学习理念,关注最新公积金政策动态和行业发展趋势。
三、培训方式
1. 集中培训:组织干部参加集中培训班,邀请专家学者进行专题讲座,分享先进经验和做法。
2. 线上培训:利用网络平台开展线上课程,方便干部随时随地进行学习。
3. 实践锻炼:安排干部到基层单位、窗口服务一线进行实践锻炼,提升实际操作能力和服务水平。
4. 交流研讨:组织干部进行经验交流、案例分析和研讨活动,促进思想碰撞和共同进步。
四、培训效果评估
1. 考试考核:对培训内容进行考试或考核,检验干部的学习效果。
2. 工作表现:关注干部在实际工作中的表现,评估培训成果是否得到有效应用。
3. 反馈意见:收集干部对培训的反馈意见,不断改进培训内容和方式。
五、案例分享
* 张掖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举办了干部职工能力素质提升培训班,邀请省住建厅专家进行授课,分享先进经验和做法,提升干部的管理服务水平。
* 博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采取“走出去、请进来、集中式、制度化”举措,加强干部教育培养,提升干部思想政治素质和专业能力。
综上所述,全国公积金中心干部培训是一个全面而系统的过程,旨在通过多种方式和途径提升干部的综合素质和能力水平,为公积金事业的持续健康发展提供有力的人才保障。
一说到住房公积金,想必大家都不会陌生吧。那么大家对中央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部门职能又了多少呢?在那儿办事会不会很麻烦呢?以下是我为大家收集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各部门职责,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一、办公室
负责统筹协调全市住房公积金系统(以下简称全市系统)日常办公、维持正常运转及办公秩序;负责全市系统的公文运转及政务督办;负责全市系统的机要保密、印章管理工作;负责全市系统综合档案管理工作;负责涉及办公室职责范围的档案整理、装订及移交工作;负责涉及办公室职责的各类操作性业务合规性设计审查;负责市中心本部各类综合性文稿草拟,各类议案、建议、提案的组织办理工作;负责联系管委会及管委会办公室工作;负责信息报送、新闻宣传及媒体联络工作;负责党组、主任、行政等办公会议的组织工作;负责对外联络、接待和会务组织工作;负责客户服务中心、信息网站的建设、维护和信访咨询工作;负责全市系统业务办公用房购建和固定资产管理及安全管理工作;负责市中心本级的物业管理、职工食堂、车辆管理、日常办公用品管理等后勤管理服务工作;负责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人事教育处
负责全市系统党风廉政建设、纪检监察日常工作和市中心机关、办事处党务工作和思想宣传工作;负责分中心、办事处组织建设、班子建设;负责全市系统干部的选拔、培养、任免、考核等日常工作;负责全市系统机构编制的管理、工作人员调配、使用、培训、考核、奖惩工作;负责全市系统职工工资、职务职称晋升、社会保险及收入分配政策的贯彻执行工作;负责全市系统退休和离岗职工的管理;负责全市系统劳动保护、劳动安全及劳动纪律的管理;负责市中心本级计划生育、卫生、综合治理等工作;负责工、青、妇、团日常工作;负责派遣(返聘)人员的管理;负责涉及人事教育处职责的各类档案整理、装订和管理工作;参与拟订分中心、办事处、处室工作目标责任考核办法,协助计划部门对分中心、办事处、处室目标责任完成情况进行考核;协助审计稽核部门开展全市系统内部职能部门审计、稽核工作;负责涉及人事教育处职责业务操作的设计及合规性检查;负责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综合计划处
负责组织编制全市系统公积金归集、使用计划,增值收益计划及中长期计划,定期报告计划执行情况,并监督实施;负责公积金、其他住房资金管理的量本利分析;负责资金使用的综合平衡计划;负责目标责任的制定和考核工作;负责部门统计数据、统计口径标准化建设工作;负责拟订公积金年度公告;负责公积金监管系统和单位各类业务报表数据的填报;负责全市公积金和其他住房资金业务统计分析和报表工作;负责全市其他住房资金财务报表的汇总工作;负责住房资金存贷款利率调整变动的管理;负责协调银行协议签定及履行工作;负责售房、集资建房、住房公共维修基金等资金的使用审查工作;负责指导区县(自治县)其他住房资金的日常管理工作;负责涉及综合计划处职责的各类档案整理、装订和移交工作;负责涉及综合计划处职责的业务操作的设计及合规性检查;负责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财务管理处
负责全市系统贯彻执行公积金会计核算制度和财务管理办法;负责组织全市系统公积金会计核算工作、规范会计核算工作秩序;负责全市系统资金池的核算管理;负责全市系统国债(定期存款、拆借)等资金运作及财务管理;负责编制、报送全市系统费用预算计划、财务决算报告;负责编制、报送全市公积金会计报表;负责对全市系统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定期分析;负责市中心本级日常费用的报销工作;会同人事处负责全市系统工资、津贴、补助的发放工作;协助计划统计部门开展全市系统目标责任完成情况的检查、监督、考核和评价工作;负责市中心本级公积金和个人住房贷款的核算工作;负责市中心本级公积金财务票据的录入与会计核算;负责全市系统存款帐户设置的管理;负责市中心本级存款账户的对帐工作,负责与社会单位核对房改资金、内部各部门进行公积金划拨资金的对帐;负责市中心本级其他房改资金核算管理;负责涉及财务管理处职责的各类档案的整理、装订和移交工作;负责涉及财务管理处职责的业务操作的设计及合规性检查;负责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五、信息管理处
负责全市系统信息化管理制度的制定和实施;负责全市系统信息化的规划与建设;负责信息化建设中应用系统的可行性分析、研究、立项和实施工作;负责各类管理软件的维护、管理工作;负责信息系统中各类数据的备份、保密工作;负责计算机软件、硬件的配置和维护等工作;负责计算机操作人员的技术培训工作;负责全市系统信息化建设成果的论证、鉴定、上报评审工作;负责涉及信息管理处职责的各类档案的整理、装订和移交工作;负责涉及信息管理处职责业务操作的设计及合规性检查;负责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六、政策法规处
负责公积金制度发展、宏观政策及相关法律法规的研究;负责全市公积金政策法规的宣传、推动工作;负责全市系统公积金归集、提取政策的拟定、完善及管理工作;负责协助计划部门对全市系统公积金归集、使用目标计划的编制、分解、考核工作;负责行政诉讼和处理有关法律事务工作;负责全市系统外聘律师的管理;负责全市公积金缴存比例调整、跳缴审查及市中心本级公积金缓缴、销户等审查;负责南岸、九龙坡、大渡口、巴南、双桥5区公积金归集工作;负责涉及政策法规处职责的各类档案的整理、装订和移交工作;负责涉及政策法规处职责的各类操作性业务设计及合规性检查;负责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七、信贷管理处
负责全市系统公积金贷款发放及贷后管理业务规范、政策的研究、制定及实施工作;负责全市系统公积金贷款担保、保险、中介等合作机构的评选工作;负责全市系统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的管理和计划编制、考核工作;负责个贷项目资金投放与贷款计划的平衡工作;负责贷款业务报表统计与分析工作;负责公积金个贷项目(含直客式)的申请受理、初审、启用工作;负责市中心本级个贷项目(含直客式)个人贷款申请受理、初审;负责对贷款合作机构的监督及资料交接的管理工作;负责公积金项目建设贷款的.初审、管理工作;负责市中心本级公积金贷款抵(质)押物的管理工作;负责市中心本级公积金逾期贷款、抵债资产的管理及处置;协助财务部门作好公积金逾期贷款、抵债资产的资金账与业务账的核对工作;协助贷款审核处做好回收贷款本息数据(银行业务数据)的导盘与资金数据(中心财务数据)、业务数据(中心业务数据)的核对;负责涉及信贷管理处职责的各类档案的整理、装订和移交工作;负责涉及信贷管理处职责的各类操作性业务设计及合规性检查;负责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八、贷款审核处
负责与贷款管理处进行个人贷款资料的交接工作;负责个人公积金贷款的审核工作;负责组织个人公积金贷款的报批工作;负责个人公积金贷款的发放工作;负责逾期三月以内的个人公积金贷款的催收工作;负责参与公积金个人贷款项目评审的工作;负责公积金项目贷款的复核工作;负责回收贷款本息数据(银行业务数据)的导盘与资金数据(中心财务数据)、业务数据(中心业务数据)的核对,协助财务部门做好公积金贷款的核算、清理、对帐工作;负责涉及贷款审核处职责的各类档案的整理、装订和移交工作;负责涉及贷款审核处职责的各类操作性业务设计及合规性检查;负责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九、审计稽核处
负责全市系统的业务稽核和内部审计工作;负责全市系统内部牵制制度的建立、制定及执行;负责监督全市系统岗位设置及岗位职责的制定和执行;负责全市系统业务操作合规性的统一;负责涉及审计稽核处职责的各类档案的整理、装订和移交工作;负责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十、办事处
(一)渝中办事处
负责辖区内公积金政策的日常宣传、培训和制度推行工作;负责公积金账户设立、变更、注销、转移的初审;负责汇缴、补缴等归集业务资料的复核清收;负责公积金跳缴和缓缴的初审;负责为社会单位及职工提供公积金查询、对账服务;负责公积金催缴和清欠管理;负责住房公积金提取审核工作;负责住房补贴账户设立、变更、注销、汇缴、补缴、转移、封存、启封和住房补贴催缴和清欠管理;负责为社会单位及职工提供住房补贴查询、对账服务;负责涉及渝中办事处职责的各类档案的整理、装订和移交工作;负责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江北办事处
负责辖区内公积金政策的日常宣传、培训和制度推行工作;负责公积金账户设立、变更、注销、转移的初审;负责汇缴、补缴等归集业务资料的复核清收;负责公积金跳缴和缓缴的初审;负责为社会单位及职工提供公积金查询、对账服务;负责公积金催缴和清欠管理;负责住房公积金提取审核工作;负责涉及江北办事处职责的各类档案整理、装订和移交工作;负责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沙坪坝办事处
负责辖区内公积金政策的日常宣传、培训和制度推行工作;负责公积金账户设立、变更、注销、转移的初审;负责汇缴、补缴等归集业务资料的复核清收;负责公积金跳缴和缓缴的初审;负责为社会单位及职工提供公积金查询、对账服务;负责公积金催缴和清欠管理;负责住房公积金提取审核工作;负责涉及沙坪坝办事处职责的各类档案整理、装订和移交工作;负责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南岸办事处
负责辖区内公积金政策的日常宣传、培训和制度推行工作;负责公积金账户设立、变更、注销、转移的初审;负责汇缴、补缴等归集业务资料的复核清收;负责公积金跳缴和缓缴的初审;负责为社会单位及职工提供公积金查询、对账服务;负责公积金催缴和清欠管理;负责住房公积金提取审核工作;负责涉及南岸办事处职责的各类档案整理、装订和移交工作;负责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宣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是宣城市行政区域内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是直属市人民政府不以赢利为目的的事业单位。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住房公积金管理的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
(二)编制、执行住房公积金的归集、使用计划;
(三)负责记载职工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使用等情况;
(四)负责住房公积金的核算;
(五)审批住房公积金提取、使用;
(六)负责住房公积金的保值和归还;
(七)负责落实管委会的决策和决定。
管理部是宣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派出机构,依据中心法定代表人授权,负责所在县市行政区域内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和管理工作。
铜仁市公积金管理中心是铜仁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领导下的负责全市住房公积金管理的正县级事业单位,由财政全额预算管理。依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行使全市住房公积金管理职责。
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相关政策法规,拟订全市住房公积金具体管理办法和措施,经铜仁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管委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2、编制全市住房公积金的归集、使用计划,经管委会批准后组织执行;编制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
3、编制全市住房公积金年度预算及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分配方案,经管委会审议后组织执行;
4、负责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的设立,建立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个人明细账,向职工发放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有效凭证;
5、经管委会授权,审批单位降低或提高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比例、缴存基数缓缴的申请;
6、负责审批住房公积金提取、转移和职工住房公积金贷款,委托商业银行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提取、贷款和计息等业务;
7、负责住房公积金的统一核算,负责住房公积金的保值和归还,防范住房公积金风险;
8、负责全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工作的指导、监督、和考核.........
国务院关于修改《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决定中指出“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是直属城市人民政府的不以营利为目的的独立的事业单位。”
每个社区城市(地级市)都只有一个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中心的级别视城市而定,有的城市的中心属于参照管理事业单位(公务员),有的就是普通的事业单位。
一般市、区(县)叫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其省级主管部门一般是建设厅,国家主管部门是建设部。主要任务负责本级机关、企事业单位公积金的存缴和使用管理。
扩展资料:
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在住房公积金管理方面履行下列职责:
(一)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制定和调整住房公积金的具体管理措施,并监督实施;
(二)根据本条例第十八条的规定,拟订住房公积金的具体缴存比例;
(三)确定住房公积金的最高贷款额度;
(四)审批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计划;
(五)审议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分配方案;
(六)审批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
参考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国务院关于修改《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决定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创建文明单位总结范文
一、以聚金惠民为目标,进一步提升公积金发展水平
文明创争是手段,根本目的是推动机关企事业单位更好地便民、利民、惠民。遵循这一思路,我们在文明创建全程中,始终坚持以聚金惠民为主线,扎实抓好公积金扩面,政策完善和服务提升工作。
(一)坚持扩面利民,不断扩大住房公积金制度受益面。
围绕让更多职工享受住房公积金制度,我们着力抓好公积金扩面工作。中心坚持深入园区、企业、乡镇、社区,广泛宣传公积金各项政策和业务;召开住房公积金归集扩面座谈会,邀请缴存企业畅所欲言,为我市建立健全公积金制度建言献策;每年表彰一次住房公积金缴存先进企业,表彰一次劳务派遣缴存先进单位,为我市归集扩面跃上新台阶,提供有力保障;积极开展行政执法工作,对那些经济效益好,职工反映强烈,多次上门做工作但拒不开户缴存公积金的单位,我们不怕动真碰硬,坚决采取行政执法手段,通过执法督促了更多的单位建立了公积金制度,进一步扩大公积金制度的覆盖面,2011年至2012年,共立案查处16起,有部分单位在收到限期缴存通知后主动为职工开户缴存公积金。今年,市政府为民办实事40项重点工程将我中心归集扩面3万职工目标工作任务纳入其中,年初中心即制定相关任务分解计划,早介入早落实,进入第四季度就已全面超额完成目标任务,预计全年全市将新增开户人数4万人。截止2012年6月,全市住房公积金归集总额突破100亿元,当年预计归集住房公积金20.0亿元,归集余额为65亿元;全市新增开户单位433个;参加缴存人数为428077人,覆盖率达到86%。
(二)注重政策惠民,不断提升群众满意度。
中心在创建文明单位过程中,始终围绕“扶企惠民我先行,管理服务上水平”的主题,以让缴存人得实惠为宗旨,群策群力,奋力拼搏,全面推进各项业务工作落实。在广泛开展调研,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出台了一系列惠民利民政策:研究实施公积金按月提取还贷政策,大大减轻了贷款职工家庭还款压力;出台中低收入家庭公积金贷款额度上浮的惠民政策,进一步解决了中低收入家庭购房的实际困难;针对之前存在的贷款及提取职工多次跑腿等现象,对贷款服务流程进行了全面简化,取消了贷款公证环节,省去了收入证明材料,提取手续进一步简化规范,拓宽了住房公积金使用渠道,丰富了业务种类,提高了职工住房公积金的使用率,得到了广大群众的一致好评。
(三)强化服务便民,不断提升中心服务水平。
在全中心倡导为缴存人全身心服务的理念,全身心打造“诚心、倾心、贴心、虚心、尽心”的“五心级”服务品牌,制定了《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服务窗口工作人员服务规范》,对每位工作人员的劳动纪律、仪容仪表、服务态度和服务水平等进行规范;定期对窗口人员组织培训,并增设服务满意测评系统,对窗口人员实行满意率考评;开展窗口人员服务竞赛、争创巾帼文明岗等活动;认真落实“三项制度”,并组织全面检查,努力做到承诺服务、便捷服务、规范服务、透明服务;在市中心办事大厅实行周六上午加班的基础上,姜堰分中心也于今年实行周六正常上班,其它分中心正在积极创造条件,逐步到位;每年为市区缴存职工发放住房公积金对账单等。通过一系列便民利民服务举措,中心服务理念彻底转变,服务渠道更加便利,服务产品不断丰富,服务流程更加科学,服务水平大幅提升。
二、以道德实践为载体,进一步提升公积金社会形象
坚持内强素质、外塑形象并举,精心组织各类文明创建活动,引导中心全体职工积极参与道德实践,培养新时期高素质职工团队,展现公积金良好形象。
(一)将城乡共建活动与文明创建有机结合。
近年来,中心积极开展城乡共建活动,把文明推向社会,让春风永驻中心,进一步树立了中心良好的社会形象。市中心长期与演化社区困难大学生家庭及多个贫困居民家庭结成帮扶对子,每年拨付帮扶资金,开展“金秋助学”活动,定期组织志愿者服务队上门服务,并在节假日送去慰问品、慰问金;今年,市中心向运河社区投入5万元资金,规划建设居民活动广场,中心领导班子几进社区,勘察场地,精心谋划,力争打造更好的民生、民心工程;姜堰分中心按照姜堰市政府下达的“4+2”镇倍增计划工作任务要求,从20xx年起,利用三年时间与黄桥老区顾高镇结对帮扶,筹集帮扶资金30多万元,支持建造标准厂房,为老区人民作出了很大贡献,2012年与该镇低收入农户臧国云家庭挂钩帮扶脱贫,计划用3年时间完成低收入农户脱贫奔小康目标计划;姜堰分中心还与古田社区结对共建,开展学雷锋活动,支持创建资金2万元,进一步美化该社区环境,共创文明社区、和谐社区;泰兴分中心挂扶泰兴红星村,定期走访,在改变该村环境的“脏、乱、差”现象、提高农村环境卫生质量、改善农村居住环境上发挥了积极作用。
(二)将志愿者服务活动与文明创建有机结合。
中心不断组织党员志愿者、青年志愿者、巾帼志愿者等活动,开展了一系列志愿者服务活动,不断掀起全中心志愿服务的新高潮。全体党员与家庭所在社区签订志愿者服务协议,充分发挥志愿者服务队的作用,定期不定期走上街头、走进社区,为居民提供法律及公积金政策咨询等志愿者服务;积极响应市文明委、市级机关工委等部门志愿者服务活动,全体职工均注册成为省文明网志愿服务者,志愿为全市需要帮助的人群提供广场服务、心理咨询服务等,于此同时,每年组织一次职工义务献血,多次党员义工周末活动等。
(三)将社会公益活动与文明创建有机结合。
作为服务窗口单位,在做好本职工作的同时,我们坚持用爱心、用真情回馈社会。在中心的组织和发动下,全体职工积极参与各类社会公益活动,包括汶川地震、玉树地震、慈善一日捐、母亲邮包等赈灾捐助活动,多者上千元,少者50元,在岗职工面对此类社会公益活动,踊跃奉献爱心,表达友爱之心,进一步增强了中心的社会影响力,将文明单位的创建精神向社会延伸。
三、以文化建设为抓手,进一步提升公积金队伍素养
(一)全面推进“学习型”公积金建设。
围绕加强理论素养、树立前瞻眼光、提高应对复杂局面和统筹全局能力的目标,建设“学习型领导班子”;围绕打造一支“爱岗敬业、公正高效、廉洁文明”的优秀团队,建设“学习型服务窗口”;围绕增强调研分析能力、综合管理能力、创新思维能力、执行落实能力,建设“学习型住房公积金队伍”。市中心组织开展领导干部职工读书活动及学习调研活动,每年在全系统提出多个课题进行调研,鼓励干部职工撰写调研文章,提升干部职工的业务能力及管理水平;在全系统开展中层以上干部读书活动,鼓励领导干部带头读书,学而不厌,多一些读书、少一些应酬,在学习中提升自我;开展党员读书活动,为全系统党员职工配备了部分读书书目,要求全体党员拟定一份读书计划、定期提交读书心得、每年撰写一篇调研文章,并以读书活动为契机,开展演讲比赛,通过读书活动的开展,在全系统形成了“爱读书、多读书、读好书”的良好氛围,进一步推进中心学习型党组织、学习型单位的建设。
(二)扎实推进素质塑造工程。
中心每年定期组织全体工作人员业务培训,培训内容涵盖了住房公积金归集、贷款发放、财务会计核算、资金风险防范等住房公积金所有业务;抓好行政执法人员培训工作。认真组织行政执法人员参加市法制办举办的行政执法培训,组织学习住房公积金相关法律法规,加强对行政执法人员的考核工作,考核通过率达到了100%;加强工作人员服务礼仪培训,特别邀请市民服务中心主任时蛇宝作讲座,有效提升了窗口工作人员的服务形象;通过服务竞赛对培训成果进行检验,组织了住房公积金提取和贷款业务考核、服务礼仪知识测试等。2011年至2012年,共组织各类培训20余次,累计培训400余人次。
(三)精心组织各项文体活动。
中心高度重视党、工会等组织建设,精心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职工文化活动:组织全体职工积极参加市级机关工委组织的“元旦迎新万人长跑”活动,进一步树立了中心形象;先后参加市级机关第八套、第九套广播操比赛,并获得最佳表演奖等殊荣;成功举办住房公积金有奖知识竞赛、并与《晚报》合作,举行“我与住房公积金”有奖征文活动等一系列文体活动的开展,增进了职工之间的了解和感情,丰富了职工的精神文化生活,提升了团队凝聚力。
四、以环境优化为基础,进一步提升公积金服务质量
近年来,在创建文明单位的过程中,中心投入了大量财力物力,改善为民办事的设备设施,为广大缴存职工提供了一个环境优美的办事环境,赢得了群众的好评,树立了文明形象。
一是市中心建设了“一站式”服务大厅。今年上半年,市区中行、农行、工行、建行等4大银行均派专员进驻我中心办理相关公积金业务,加上中心服务大厅原有的公积金贷款、支取等服务窗口,极大地方便了职工,省去了办事职工多次跑腿、多处跑腿的麻烦。
二是陆续为各基层单位购置、改造较为宽敞的`业务用房,营造整洁美观的服务环境。近两年来,中心积极营造整洁优美的内外环境,尤其是加强服务大厅环境的改造,改造扩建了兴化分中心服务大厅,增设了等待座椅,设置了电子显示屏;高港管理部迁入新址,办公条件得到了改善,服务大厅办事环境进一步优化;市中心营业大厅增设了填写区、阅报栏、自助查询机等便民服务设施,中心的服务环境更温暖、更贴心。
三是加大公共场所环境整治力度,积极做好中心大院车辆有序摆放工作,划定中心职工车辆停放区域,确保办事职工车辆有处可停,同时做好中心“门前三包”工作,加强消防及安全保卫工作。中心还积极参与环保型机关建设,建立健全能源使用统计台账,加强节能环保宣传工作,教育职工做好节能环保工作,努力完成年度节能减排目标。
五、以组织建设为保证,进一步提升文明创建组织领导水平
中心领导班子高度重视文明创建工作,确立了“全面推进精神文明创建,努力促进全中心两个文明协调发展”的主导思想,始终把文明创建工作贯穿到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的全过程,坚持两手抓、两手硬,同推进、共发展。中心建立健全市中心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各科室,分中心、管理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中心文明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重点抓,职能科室具体抓,干部职工全员参与的创建格局,进一步增强创建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使文明创建呈现出思想同向、工作同力的良好态势。同时,中心把精神文明创建工作作为推动全中心各项工作发展的重要举措,将其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在平时工作中,注重加强同市文明委、市级机关工委等部门的联系,及时沟通、汇报创建工作各方面情况,争取指导和支持;注重对各科室、分中心及管理部文明创建工作的指导,下发了《市文明单位创建管理办法》、《20xx年度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文明单位创建规划》等指导性文件,与各科室、分中心及管理部层层签订责任状,明确目标,落实责任,把创建工作和业务工作一并布置、一并检查、一并考核。
通过文明创建活动,全中心涌现了一批不同层面的先进典型。中心党总支被评为全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创先争优先进基层党组织,归集管理科荣获市级机关优质服务处室,姜堰分中心和兴化分中心分别荣获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工人先锋号”和市“工人先锋号”,泰兴分中心获得“服务地方发展先进单位”荣誉称号等。
住房公积金管理局是属于市委、市政府批准的直属市政府管理的正县级事业单位。
扩展内容:
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住房公积金的定义包含以下五个方面的涵义:
(1)住房公积金只在城镇建立,农村不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
(2)只有在职职工才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无工作的城镇居民、离退休职工不实行住房公积金制度。
(3)住房公积金由两部分组成,一部分由职工所在单位缴存,另一部分由职工个人缴存。职工个人缴存部分由单位代扣后,连同单位缴存部分一并缴存到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内。
(4)住房公积金缴存的长期性。住房公积金制度一经建立,职工在职期间必须不间断地按规定缴存,除职工离退休或发生《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的其他情形外,不得中止和中断。体现了住房公积金的稳定性、统一性、规范性和强制性。
(5)住房公积金是职工按规定存储起来的专项用于住房消费支出的个人住房储金,具有两个特征:积累性和专用性。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主要职能:
参考资料: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组织机构
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350号)与北京市人民政府批准,在北京市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基础上重组,于2002年10月10日正式成立。管理中心同时保留了北京市住房资金管理中心的牌子,为市政府直属的独立事业单位,不以营利为目的。管理中心下设三个分中心、24个管理部以及两个直属事业单位:北京市住房贷款担保中心、北京市住房贷款个人信用信息服务中心。管理中心领导包括杨学锋、刘明、王立刚等,分别担任主任、党委书记及副主任等职务。
管理中心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综合计划处、政策法规处、归集执法处、信息中心、住房资金管理处、会计处、人事处、行政保卫处、监察处以及组织宣传处、客户服务部等,分别负责政务、政策法规、资金管理、信息网络、住房资金归集、会计核算、人事管理、行政安全、纪律检查、宣传培训及客户服务等职责。各分中心、管理部以及直属事业单位根据职责分工,协同工作,确保管理中心的高效运行。
具体职责如下:
综上所述,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通过其全面的组织架构和多职能部门,确保了住房公积金的高效管理和运营,为北京地区居民提供了稳定、便捷的住房保障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