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直机关培训基地是市直机关为了提升党员干部和公务人员的能力素质、加强党的建设而设立的重要机构。这些培训基地通常具有多种功能和作用,包括政治理论教育、党性教育、业务培训、现场教学等。以下是对市直机关培训基地的详细分析:
一、培训基地的设立背景
1. 响应政策要求:市直机关培训基地的设立往往是为了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党员干部教育培训的重要指示精神,如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建设一支高素质专业化党务干部队伍”的指示。
2. 提升党员干部素质:通过系统化、规范化的培训,提升党员干部的政治理论水平、业务能力和党性修养,为市直机关的工作提供有力的人才保障。
二、培训基地的主要功能
1. 政治理论教育:组织党员干部深入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等,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
2. 党性教育:通过红色教育、革命传统教育等方式,加强党员干部的党性修养,坚定理想信念,保持共产党员的先进性和纯洁性。
3. 业务培训:根据工作需要,开展各类业务培训,提升党员干部的业务能力和工作效率。
4. 现场教学:利用红色教育基地、党性教育基地等现场教学点,组织党员干部进行实地学习,增强教育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三、培训基地的建设与管理
1. 资源整合:市级机关工委等组织会积极整合各类教育培训资源,包括场馆、基地、师资力量等,为培训基地提供有力支持。
2. 制度保障:制定和完善培训基地的管理制度、教学计划、评估机制等,确保培训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
3. 优化服务:加强培训基地的硬件设施和软件服务建设,为参训学员提供良好的学习环境和条件。
四、培训基地的实例
1. 黄山市直机关党建学习培训基地:该基地于2024年8月20日在黄山市税务局党建馆成立,旨在不断创新党务干部常态化培训模式,积极拓展机关党组织开展学习教育内容。
2. 其他城市实例:如西安市、天津市等地也设立了多个市级干部教育培训基地和现场教学点,涵盖了革命传统教育、党性教育、业务培训等多个方面。
五、结论
市直机关培训基地在提升党员干部素质、加强党的建设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通过系统化、规范化的培训,可以有效提升党员干部的政治理论水平、业务能力和党性修养,为市直机关的工作提供有力的人才保障。未来,随着培训基地的不断完善和发展,相信其在推动机关党建高质量发展方面将发挥更加重要的作用。
禹城市直机关党员教育服务中心属于党群事业单位。党群事业单位一般包含党员干部教育中心,党员培训基地,党员服务中心,党校等单位,主要是归属于党委组织部门,是组织部下设的事业单位,协助组织部门具体开展党员干部教育培训及服务工作。因此,党群事业单位主要是党委组织部门下属的事业单位。
政府,市委,市府,办事处,国地税公检法属于行政事业单位,先不多说了,想必你也知道。以下有的属于全额拨款,有的属于自证自吃,有的差额拨款,但是下面单位都有事业编制。济南市纪检监察干部培训中心济南市直机关幼儿园济南市委机关印刷所济南舜耕山庄济南市直机关党员电化教育中心济南市干部驾驶培训中心济南市信访教育所济南市老干部活动中心济南市法制培训中心济南市妇女儿童活动中心济南市团校济南市青少年宫济南市科学技术馆济南市科技活动中心济南市文学艺术交流培训中心济南市按摩医院济南市红十字会事业发展中心济南市人大常委会机关招待所济南市人民检察院机关服务中心济南市信息中心济南市民兵训练中心济南五峰阁宾馆济南双喜苑宾馆(济南宾馆)济南市灵岩寺三仙堂宾馆济南七星台宾馆济南市政府机关印刷所济南四季村宾馆济南市工程咨询院济南市计划干部培训中心济南信息市场济南市散装水泥办公室济南市纺织技工学校《济南经济》编辑部济南市机械研究所济南市农业机械研究所济南市石油化工技工学校济南市纺织科学研究院济南市纺织设计室济南市半导体元件实验所济南市煤矿职工教育培训中心济南市招生委员会办公室济南市能源技术服务中心济南广播电视大学山东省实验中学济南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济南第一中学济南第二中学山东省实验中学东校济南回民中学济南第十五中学济南第三中学济南第七中学济南第十八中学济南舜耕中学济南第九中学济南第三十四中学济南师范学校附属小学济南第十一中学济南市南中学济南师范学校济南第一职业中等专业学校济南电子机械工程学校济南幼儿师范学校济南第三职业中等专业学校济南第六职业中等专业学校济南市教育人才交流服务中心济南外国语学校济南特殊教育中心济南市教育科学研究所济南信息工程学校济南市教学研究室济南中学生歌舞团济南教师之家济南市教育局教学仪器供应站济南第五十九中学筹建处济南市电化教育馆(济南教育电视台)济南市知识产权局济南市教育局基建办公室济南市地震局济南市技术市场管理服务中心济南市知识产权信息中心济南市保安服务总济南市公安局幼儿园济南人民警察职业培训学院济南市军队离退休干部第一休养所济南市军队离退休干部第四休养所济南市公安局驾驶员培训中心济南市军队离退休干部第二休养所济南市军队离退休干部第五休养所济南市军队离退休干部第八休养所济南市军队离退休干部第三休养所济南市军队离退休干部第七休养所济南慈善总会办公室济南市社区服务中心济南拔丝镀锌厂济南市社会福利院济南市过往军人接待站济南市殡仪馆济南市精神病院济南市社会保障资金管理中心济南市财政投资评审中心济南市回民殡葬服务站济南市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事业办公室济南市职工医疗保险管理办公室济南市148协调指挥中心济南市劳动就业办公室济南市社会劳动保险事业办公室济南市劳动服务开发中心济南市劳动监察大队济南市职业技能鉴定中心济南市高级技工学校济南市农村社会保险办公室济南市规划局槐荫分局济南市劳动保障信息网络中心济南市规划局市中分局济南市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站济南市规划局天桥分局济南市城市规划咨询服务中心济南市城市计划节约用水办公室济南市建筑企业养老保障金管理办公室济南市市政公用事业局济南市城市道路桥梁管理处济南市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城市防汛办公室济南市路灯管理处济南市市政工程拆迁办公室济南市水质净化一厂济南市城建材料开发服务中心济南市动物园管理处济南市市政工程质量监督站济南市名泉保护管理办公室济南市趵突泉公园管理处济南千佛山风景名胜区管理处济南市植物园管理处济南市林场济南市园林花卉苗木中心济南市中山公园管理处济南市花卉苗木开发中心(济南市园林科学研究所)济南市园林苗圃济南市雕塑创作室济南市城肥清运管理一处济南园林开发建设集团济南市园林绿化工程质量监督站济南市无害化处理厂济南市城肥清运管理二处济南市机械化清扫大队济南市环境卫生科研所济南市渣土管理处济南市环卫设备修制厂济南市环境监理总站济南市环境保护局直属分局济南市环境保护110指挥中心济南市信息化培训中心济南市环境信息中心济南市交通局技工学校济南市小清河管理处济南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济南市平阴田山电灌管理处济南市农业监察大队济南市水利建筑勘测设计研究院济南东湖供水工程建设筹建处济南市农业机械技术推广中心济南市农村能源实验站济南市淡水养殖科学研究所济南市农业技术推广中心(济南泉星种业集团)济南市农村四荒资源开发服务中心济南市农业学校济南市商业技工学校济南市蔬菜技术推广服务中心济南市国有苗圃济南外商投资企业协会秘书处济南市第一商业职工中等专业学校济南食品科学研究所济南市曲艺团济南市歌舞剧院济南市杂技团济南市图书馆济南市吕剧院济南市文物店济南市考古研究所济南市儿童艺术剧院济南市文化局房产管理修建济南市第三人民医院济南市第一人民医院济南市中心医院济南市健康教育所济南市第二人民医院山东省济南市卫生局卫生监督所济南市第四人民医院济南市卫生人才交流服务中心济南市妇幼保健院济南市第五人民医院济南市中医医院济南市儿童医院济南市民族医院济南医院济南市委机关门诊部济南市政府机关门诊部济南市干部休养所门诊部济南市口腔医院济南市急救中心济南市皮肤病防治院济南市医学科学研究所济南市中心血站济南卫生学校济南市卫生局信息化服务中心济南皇亭体育馆济南市皇亭体育小学济南射击培训活动中心济南广播电视发展总济南市体育训练基地济南市体育运动学校济南电视台济南市广播电视信息网络中心济南武术馆济南市安全科学技术中心济南市广播电视局济南人民广播电台济南市政府法制研究中心济南市旅游行业培训中心济南出版社济南国际交流服务中心济南仲裁委员会办公室济南市粮食技工学校济南市人防工程质量监督站济南市人民防空通信站济南市人民对外友好协会办公室济南市城市房产住宅职工中等专业学校济南市经四路人防工程管理服务中心济南市人防开发服务中心济南市房屋建设综合开发集团济南市公用房屋管修处济南市房屋产权登记中心济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房地产管理办公室济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财政资金结算中心济南市房产交易监理所济南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建设总(济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拆迁办公室)济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机关事业保险办公室济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基建财务审查管理中心济南高新技术创业服务中心(中国济南留学人员创业园)济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实验学校济南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城建档案馆济南高新开发区大学科技园发展中心济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投资总济南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建筑工程管理处济南出口加工区发展中心济南环保科技产业园发展中心济南高新区征地拆迁办公室齐鲁机电产业园发展中心济南高新开发区科贸城建设管理中心齐鲁软件园发展中心山东大学齐鲁软件学院发展中心金桥社区服务中心济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才交流中心济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项目促进中心济南市环境评估中心山东金桥生产力促进中心济南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济南日报报业集团济南市农业信息中心济南市气象台济南市气象局济南市经济适用房开发服务中心济南市村镇建设服务中心济南市畜禽良种繁育中心济南市史志办公室济南市公路管理局济南市财经学校济南市民用建筑设计研究院济南市军队转业干部培训中心济南市规划局历城分局济南市勘察测绘研究院济南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检验检疫技术中心济南国际旅行卫生保健中心济南社会科学院济南工艺美术学校济南市财政职工中等专业学校济南市农业节水推广中心济南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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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行政服务中心公务接待、差旅费管理规定
根据市委办公厅转发《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严格执行公务接待的通知》(赣市办发电 [2009]18号)、市财政局印发《赣州市市直机关和事业单位差旅费管理办法》(赣市行财字[2009]41 号)精神,结合本办经费实际及以往相关规定,特对公务接待、差旅费管理制定若干规定:
一、公务接待管理规定
1、本办公务接待项目主要指接待用餐(必要时含住宿、用车)。接待范围是:(1)上级机关领 导及随员;(2)兄弟单位前来联系工作的领导及工作人员;(3)县(市、区)系统内前来请示、汇 报工作人员。
2、本办公务接待实行先申报、后安排,一律经主任同意并示秘书科予以安排。
3、公务接待应坚持有利公务、简化礼仪、务实节俭、杜绝浪费的原则。用餐原则上安排在本办 餐厅,住宿安排在政府定点宾馆、饭店,用车为不熟悉路线来客带路。
4、接待用餐标准严格执行有关规定,以赣州家常菜为主,一律不上野味、海鲜或特色菜,一律 上地产酒,一般不上烟;用餐时间原则上控制在50分钟以内;会议用餐提倡用自助餐。
5、接待用餐原则上对口,上级机关及兄弟单位领导、县(市)中心管理办主要负责人前来,由 主任出面接待,视情通知其他领导陪餐;兄弟单位一般人员、县(市)中心管理办副职以下人员,一 般由对口分管领导出面接待,视情通知陪餐人员。严格控制陪餐人员,一般不得超过来人的三分之一 。
6、公务接待不得到营业性娱乐、健身场所公款消费;不得以任何名义赠送礼金、有价证券、支 付凭证、贵重礼品。
7、本办公务接待经费要从严控制,(www..Com)专项列支,秘书科须在年中、年末主任办公会议上报告公务 接待费用开支情况,以利于接受监督和审议。
二、差旅费管理规定
1、本办工作人员因公出差,须经主任同意,方可到秘书科报销差旅费。
2、差旅费开支范围包括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和公杂费。
3、出差人员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在规定标准内凭据报销,伙食补助费和公杂费实行定额包干 。
4、出差人员按规定等级乘坐交通工具,未按规定等级乘坐交通工具的,超支部分自理。本办出 差人员乘坐交通工具的等次具体为:⑴火车:硬席、全列软席列车软席(硬座、硬卧;二等软座、软 卧);(2)轮船(不包括旅游船):三等舱;(3)飞机:普通舱(经济舱);(4)其他交通工具 (不包括出租汽车):凭据报销。
5、出差人员乘坐飞机从严控制,出差路途较远或任务较紧急的,须经主任批准方可乘坐飞机。
6、乘坐火车(包括全列软席列车),从当日晚8时至次日晨7时乘车5小时以上的,或连续乘车超 过7小时的,可购买和报销同席卧铺票;乘坐全列软席列车,可购买和报销软卧票。符合规定而未购 买卧铺票的,按实际乘坐的硬座票价的.80%给予补助;乘坐全列软席列车,符合乘坐卧铺规定而改乘 软座的,按软座票价的40%给予补助。
7、乘坐飞机,往返机场的专线客车费用、民航机场管理建设费和航空旅客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费 (限每人每次一份),凭据报销。
8、出差人员住宿费,县处级每人每天按150元以内凭据报销,县处级以下人员按市外每人每天 150元以内、室内100元以内凭据报销。无住宿发票,一律不予报销住宿费。
9、出差人员伙食补助费按出差自然(日历)天数实行定额包干,在南昌及外省出差,每人每天 50元,在省内其他设区市出差每人每天40元,市内出差每人每天20元。
10、到省外出差人员,乘坐火车且乘车时间达到5小时的,可凭车票加发60元伙食补助费,在此 基础上,乘车时间每超过1小时,再加发10元伙食补助费。
11、出差人员由接待单位统一安排伙食的,不实行包干办法。出差人员应向接待单位交纳伙食费 ,回单位如实申报,每人每天在补助标准以内凭接待单位收据据实报销。
12、汽车驾驶员在出差期间,按其他人员出差报销差旅费补助,在非出差期间出车,按实际出车 天数报销出车补助,每人每天6元。
13、值夜班人员伙食补助费:值小夜班(至午夜12时以后)每人每晚报销6元伙食补助费;值大 夜班(至次日凌晨8时)报销9元伙食补助费。
14、出差人员的公杂费(市内交通、通讯费)按出差自然(日历)天数实行定额包干,在南昌及 外省出差,每人每天30元,在省内其他设区市出差每人每天20元,市内出差每人每天10元。
15、出差人员由本单位、接待单位或其他单位免费提供交通工具的,应如实申报,公杂费减半发 放。
16、出差人员领取了公杂费后,不得再报销市内交通费和发放通讯补助费用。
17、工作人员外出参加会议,会议统一安排食宿的,会议期间的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和公杂费由 会议主办单位按会议费规定统一开支,在途期间的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和公杂费回单位按差旅费规定 报销。如会议不统一安排食宿的,会议期间和在途期间的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和公杂费回单位按差旅 费规定报销。
18、工作人员参加单位指派统一安排食宿的学习和非学历培训,不发放公杂费,住宿费回单位按 规定报销。伙食补助费按照以下标准给予补助:(1)到省外学习和培训的,每人每天补助伙食费18 元;(2)在省内其他设区市培训基地学习培训的,每人每天补助伙食费9元;(3)在市内县级培训 基地学习培训的,每人每天补助伙食费6元。
19、工作人员到上级政府单位挂职锻炼(简称上挂人员)、到基层单位实(见)习、工作锻炼、 支援工作及各种工作队等人员,在途期间的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和公杂费按照差旅费开支规定执行; 上挂或支援工作工作期间,按实际工作天数每人每天报销伙食补助费15元,在县(市、区)和乡镇以 下工作期间按实际工作天数每人每天报销伙食补助费9元,不报销住宿费和公杂费。
20、外地调入本单位工作人员调动、搬迁的差旅费:(1)其本人调动工作所发生的城市交通费 (飞机票费除外)、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和公杂费,按出差的有关规定报销;因调动所发生的行李、 家具等托运费,按每人每公里1元以内凭据报销,超过部分自理;(2)其随同调动的同住的家属(父 母、配偶、未满16周岁子女和必须赡养的家属),所发生的城市交通费(飞机票费除外)、住宿费、 伙食补助费和公杂费,以及行李、家具等托运费,按调入人员的标准报销;已满16周岁的子女随同调 入人员调动所发生的各项费用,按一般工作人员标准报销。(3)调入人员同住家属,经单位同意后 ,可暂时留在原地,其以后搬迁时得旅费,以及调入人员的非同住配偶(非从业人员),经批准搬迁 到调入人员工作所在地的旅费,按调入人员标准报销。
21、部队转业到本办工作的干部,其差旅费按照解放军总后勤部的有关规定,由其所在部队按合 理路线、规定标准计算发给,到达单位后结算,多退少补,作为增加或减少单位的差旅费处理。
22、工作人员出差或调动工作期间,事先经主任批准就近回家省亲办事的,其绕道交通费,扣除 出差直线单程交通费,多开支的部分由个人自理。绕道和在家期间不予报销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和公 杂费。
23、工作人员出差或外出培训期间,因游览或非工作需要的参观而开支的费用,均由个人自理。
24、本办组织的外出考察学习出差,出差人员一律不报销差旅费。
三、上述规定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市委组织部是各级市委主管组织、干部工作的职能部门。其主要任务是:坚决贯彻执行党的组织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围绕党在新时期的总路线,抓好组织工作的各项改革,按照干部"四化"方针,加强领导班子的组织、思想、作风建设和干部队伍的建设,发展党的组织,抓好党组织和党员的管理,发展党员教育,提高党组织的战斗力,为全市的经济建设服务。
主要的职能范围是:
一、贯彻执行中央和省、市委有关组织工作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拟订本市组织、干部和人才工作的政策和规划,并组织实施。
二、调查掌握市属各级党组织、党员状况,指导基层组织做好党员管理、教育工作,发展党的队伍,健全党的组织生活制度,增强基层党组织的活力。
三、承办基层党委召开党员代表大会的呈批手续和委员增补批复手续,办理呈批党组织的设置,协助市委做好召开党代会的组织筹备和出席上一级党代会代表的酝酿选举工作,指导和协助基层党委开好党代会。
四、适应新形势,加强农村、学校、非公经济和社区党建等工作,不断扩大党的工作覆盖面。
五、制订市属部、委、办、局、、街道单位领导班子建设规划,并负责考察、了解干部,办理副科以上干部的任免和交流工作,同时按干部分管原则,办理市、街党群系统、市人大、市检察院、市法院、市人民团体干部的任免和调配工作。
六、按有关规定办理干部赴港澳和出国的政审工作,负责干部档案管理和所管干部的统计工作。
七、及时了解和掌握市属各单位执行党的干部政策情况,不断深化干部制度改革,总结推广改革经验。
八、负责对市、街和市直部委办局、后备干部的考察了解,培养选拔中青年干部,健全后备干部制度。
九、负责协调各部门作好经常性的人才工作,加强调查研究,检查督促人才政策的贯彻执行,协调、指导、督促全市人才工作。
十、了解掌握全市各单位贯彻执行中央、省和市委有关老干部政策的情况,指导并协助有关单位做好干部离退休的审批和管理工作。
十一、负责全市党员党籍、党龄的审查落实和党员不服党组织劝退、延长预备期、取消预备党员资格等方面问题的处理。
十二、负责制订全市党员干部电化教育计划并组织实施。
十三、负责全市干部信息库、党员信息库和各地党建网建设,并做好维护、更新和应用工作。
十四、围绕各个时期的中心任务,对干部和组织工作的重要问题开展调查研究,总结交流经验,对基层党委的组织工作进行业务指导。
十五、完成市委和上级组织部门交办的各项任务。
一般这个政府部门隶属于市委。
市委组织部的主要职责有:
(一)研究和指导全市党的组织特别是党的基层组织建设,探索各类新经济中党组织的设置和活动方式;协调、规划和指导党员的教育工作,主管党员的管理和发展工作;负责市党代会的具体组织工作和全市各级党代会的指导工作;组织新时期党的建设的理论研究。
(二)提出关于各区和市直部、委、办、局及其它列入市委管理的领导班子调整、配备的意见和建议;负责办理省委管理干部的任免、工资、离(退)休、出国(境)探亲呈报手续;负责市委管理干部的考察、档案管理以及办理任免、工资、待遇、退休审批手续;负责各区和市直部、委、办、局处级干部的备案审查和干部宏观管理工作;承办部分干部的调配、交流及安置事宜,以及部分出国(境)常驻人员的审批手续。负责我市与对口帮扶地区的干部选拔管理工作。
(三)指导全市各级领导班子的思想作风建设,负责组织工作和干部工作的检查督促,负责对全市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和处以上领导干部进行监督,及时向市委和省委组织部反映重要情况,提出建议。
(四)根据党的干部路线、方针、政策,研究制定全市干部队伍建设和领导班子建设总体规划,组织落实培养选拔中、青年干部工作。
(五)负责在推进干部人事制度改革中的牵头抓总、宏观指导、统筹协调。从宏观上研究和指导党的组织制度和干部人事制度的改革,制定或参与制定组织、干部、人事工作的制度和法规,并组织实施。
(六)负责宏观指导全市推行国家公务员制度工作,具体做好全市党的机关、人大、政协、法院、检察院、民主党派、人民团体参照试行《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的相关政策的制定、宏观协调和组织实施。
(七)主管全市干部教育工作,制定干部教育的规划;组织市委管理的干部和一定层次的中、青年干部及组织部门负责人的培训、指导、协调、检查区和市直部、委、办、局的干部教育工作;指导全市干部培训基地、师资队伍建设和教材编写工作。
(八)负责党务政务管理人才、企业经营管理人才和科技专家、学科带头人“三支队伍”建设的宏观管理工作,牵头做好知识分子工作;全面掌握全市知识分子情况,参与研究制定有关知识分子政策,并抓好知识分子政策的贯彻落实工作,进一步完善我市人才库,联系和组织部分有突出贡献的优秀专家开展活动。
(九)归口管理市委老干部局,负责离退休干部工作的宏观管理,研究制定或参与制定离退休干部工作的政策,指导全市老干部工作。
(十)承办市委和省委组织部交办的其他事项。